南齊書

《南齊書》爲“二十四史”之一,是南朝梁蕭子顯所撰的歷史書,書中記述了南朝蕭齊王朝自齊高帝建元元年(公元479年)至齊和帝中興二年(公元502年),共二十三年史事,是現存關於南齊最早的紀傳體斷代史。

卷十六

百官


建官設職,興自炎昊,方乎隆周之冊,表乎盛漢之書。存改回沿,備於歷代,先賢往學,以之雕篆者衆矣。若夫胡廣《舊儀》,事惟簡撮;應劭《官典》,殆無遺恨。王朗奏議,屬霸國之初基;陳矯增曹,由軍事而補闕。今則有《魏氏官儀》、魚豢《中外官》也。山濤以意辯人,不囗囗囗;荀勖欲去事煩,唯論並省。定製成文,本之《晉令》,後代承業,案爲前準。肇域官品,區別階資,蔚宗選簿梗概,欽明階次詳悉,虞通、劉寅因荀氏之作,矯舊增新,今古相校。齊受宋禪,事遵常典,既有司存,無所偏廢。其餘散在史注,多已筌拾,覽者易知,不重述也。諸臺府郎令史職吏以下,具見長水校尉王圭之《職儀》。


相國


蕭、曹以來,爲人臣極位。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。至齊不用人,以爲贈,不列官。


太宰。


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,以後無人。齊以爲贈。


太傅。


太師、太保、太傅,周舊官。漢末,董卓爲太師。晉惠帝初,衛瓘爲太保。自後無太師,而太保爲贈。齊唯置太傅。


大司馬。


大將軍。


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,後無人。齊以爲贈。


太尉。


司徒。


司空。


三公,舊爲通官。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,雖無,常置左右長史、左西曹掾屬、主簿、祭酒、令史以下。晉世王導爲司徒,右長史幹寶撰立官府《職儀》已具。


特進。


位從公。


諸開府儀同三司。


驃騎將軍。


車騎將軍。


衛將軍。


鎮軍將軍。


中軍將軍。


撫軍將軍。


四徵將軍。東、西、南、北。


四鎮將軍。


凡諸將軍加“大”字,位從公。開府儀同如公。凡公督府置佐:長史、司馬各一人,諮議參軍二人。諸曹有錄事,記室,戶曹,倉曹,中直兵,外兵,騎兵,長流賊曹,刑獄賊曹,城局,法曹,田曹,水曹,鎧曹,車曹,士曹,集曹,右戶,十八曹。城局曹以上署正參軍,法曹以下署行參軍,各一人。其行參軍無署者,爲長兼員。其府佐史則從事中郎二人,倉曹掾、戶曹屬、東西閣祭酒各一人,主簿舍人御屬二人。加崇者,則左右長史四人,中郎掾屬並增數。其未及開府,則置府亦有佐史,其數有減。小府無長流,置禁防參軍。


四安將軍。


四平將軍。


左、右、前、後將軍。


徵虜將軍。


四中郎將。


晉世荀羨、王胡之並居此官。宋、齊以來,唯處諸王,素族無爲者。


冠軍將軍。


輔國將軍。


寧朔將軍。


寧遠將軍。


龍驤將軍。


凡諸小號,亦有置府者。


太常。


府置丞一人,五官、功曹、主簿,九府九史皆然。領官如左:


博士,謂之太學博士;


國子祭酒一人,博士二人,助教十人;


建元四年,有司奏置國學,祭酒準諸曹尚書,博士準中書郎,助教準南臺御史。選經學爲先。若其人難備,給事中以還明經者,以本位領。其下典學二人,三品,準太常主簿;戶曹、儀曹各二人,五品;白簿治禮吏八人,六品;保學醫二人;威儀二人。其夏,國諱廢學,有司奏省助教以下。永明三年,立學,尚書令王儉領祭酒。八年,國子博士何胤單爲祭酒,疑所服,陸澄等皆不能據,遂以玄服臨試。月餘日,博議定,乃服朱衣。


總明觀祭酒一人;


右泰始六年,以國學廢,初置總明觀,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,科置學士各十人,正令史一人,書令史二人,幹一人,門吏一人,典觀吏二人。建元中,掌治五禮。永明三年,國學建,省。


太廟令一人,丞一人;


明堂令一人,丞一人;


太祝令一人,丞一人;


太史令一人,丞一人;


廩犧令一人,丞一人;


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。


太樂令一人,丞一人;


諸陵令;


永明末置,用二品三品勳。置主簿、戶曹各一人,六品保舉。


光祿勳。


府置丞一人。領官如左:


左右光祿大夫;


位從公,開府置佐史如公。


光祿大夫;


皆銀章青綬,詔加金章紫綬者,爲金紫光祿大夫。樂安任遐爲光祿,就王晏乞一片金,晏乃啓轉爲金紫,不行。


太中大夫;


中散大夫。


諸大夫官,皆處舊齒老年,重者加親信二十人。


衛尉。


府置丞一人。掌宮城管籥。張衡《西京賦》曰“衛尉八屯,警夜巡晝”。宮城諸卻敵樓上本施鼓,持夜者以應更唱,太祖以鼓多驚眠,改以鐵磬雲。


廷尉。


府置丞一人,正一人,監一人,評一人,律博士一人。


大司農。


府置丞一人。領官如左:


太倉令一人,丞一人;


導官令一人,丞一人;


籍田令一人,丞一人。


少府。


府置丞一人。領官如左:


左右尚方令各一人,丞一人;


鍛署丞一人;永明三年省,四年復置。


御府令一人,丞一人;


東冶令一人,丞一人;


南冶令一人,丞一人;


平準令一人,丞一人。


上林令一人,丞一人。亦屬尚書殿中曹。


將作大匠。


太僕。


大鴻臚。


三卿不常置。將作掌宮廟土木。太僕掌郊禮執轡。鴻臚掌導護贊拜。有事權置兼官,畢乃省。


乘黃令一人:


掌五輅安車,大行兇器轀輬車;


客館令:


掌四方賓客。


宣德衛尉、少府、太僕。


鬱林王立,文安太后即尊號,以宮名置之。


大長秋。


鬱林立皇后置。


錄尚書。


尚書令。


總領尚書檯二十曹,爲內臺主。行遇諸王以下,皆禁駐。左右僕射分道。無令,左僕射爲臺主,與令同。


左僕射:


領殿中主客二曹事,諸曹郊廟、園陵、車駕行幸、朝儀、臺內非違、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,其諸吉慶瑞應衆賀、災異賊發衆變、臨軒崇拜、改號格制、蒞官銓選,凡諸除署、功論、封爵、貶黜、八議、疑讞、通關案,則左僕射主,右僕射次經,維是黃案,左僕射右僕射署朱符見字,經都丞竟,右僕射橫畫成目,左僕射畫,令畫。右官闕,則以次並畫。若無左右,則直置僕射在其中間,總左右事。


吏部尚書:


領吏部、刪定、三公、比部四曹。


度支尚書:


領度支、金部、倉部、起部四曹。


左民尚書:


領左民、駕部二曹。


都官尚書:


領都官、水部、庫部、功論四曹。


五兵尚書:


領中兵、外兵二曹。


祠部尚書:


右僕射通職,不俱置。


起部尚書:


興立宮廟權置;事畢省。


左丞一人:


掌宗廟郊祠、吉慶瑞應、災異、立作格制、諸案彈、選用除置、吏補滿除遣注職。


右丞一人:


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、其內外諸庫藏谷帛、刑罪創業諍訟、田地船乘、稟拘兵工死叛、考剔討補、差分百役、兵器諸營署人領、州郡租布、民戶移徙、州郡縣並帖、城邑民戶割屬、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、文武諸犯削官事。白案,右丞上署,左丞次署。黃案,左丞上署,右丞次署。諸立格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,左丞上署,右丞次署。自令僕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曹,各置郎中令史以下,又置都令史分領之。僕射掌朝軌,尚書掌讞奏,都丞任碎,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。應須命議相值者,皆郎先立意,應奏黃案及關事,以立意官爲議主。凡辭訴有漫命者,曹緣諮如舊。若命有諮,則以立意者爲議主。


武庫令一人;


屬庫部。


車府令一人,丞一人;


屬駕部。


公車令一人;


大官令一人,丞一人;


大醫令一人,丞一人;


內外殿中監各一人;


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;


材官將軍一人,司馬一人;


屬起部,亦屬領軍。


侍中祭酒。高功者稱之。


侍中。


漢世爲親近之職。魏、晉選用,稍增華重,而大意不異。宋文帝元嘉中,王華、王曇首、殷景仁等,併爲侍中,情在親密,與帝接膝共語,貂拂帝手,拔貂置案上,語畢復手插之。孝武時,侍中何偃南郊陪乘,鑾輅過白門闕,偃將匐,帝乃接之曰:“朕乃陪卿。”齊世朝會,多以美姿容者兼官。永元三年,東昏南郊,不欲親朝士,以主璽陪乘,前代未嘗有也。侍中呼爲門下。亦置令史。領官如左:


給事黃門侍郎:


亦管知詔令,世呼爲小門下;


散騎常侍,通直散騎常侍,員外散騎常侍:


舊與侍中通官,其通直員外,用衰老人士,故其官漸替。宋大明雖華選比侍中,而人情久習,終不見重,尋復如初。


散騎侍郎,通直散騎侍郎,員外散騎侍郎;


給事中;


奉朝請;


駙馬都尉;


集書省職,置正書、令史。朝散用衣冠之餘,人數猥積。永明中,奉朝請至六百餘人。


中書監一人,令一人,侍郎四人,通事舍人無員。


中書省職,置主書、令史、正書以下。


祕書監一人,丞一人。郎。著作佐郎。


晉祕書閣有令史,掌衆書,見《晉令》。令亦置令史、正書及弟子,皆典教書畫。


御史中丞一人。


晉江左中丞司隸分督百僚,傅鹹所云“行馬內外”是也。今中丞則職無不察,專道而行,騶輻禁呵,加以聲色,武將相逢,輒致侵犯,若有鹵簿,至相驅擊。宋孝建二年制,中丞與尚書令分道,雖丞郎下朝相值,亦得斷之,餘內外衆官,皆受停駐。


治書侍御史二人;


侍御史十人。


蘭臺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。


謁者僕射一人。


謁者十人。


謁者臺,掌朝覲賓饗。


領軍將軍、中領軍。


護軍將軍、中護軍。


凡爲中,小輕,同一官也。諸爲將軍官,皆敬領、護。諸王爲將軍,道相逢,則領、護讓道。置長史、司馬、五官、功曹、主簿。


左右二衛將軍。


驍騎將軍。


遊擊將軍。


晉世以來,謂領、護至驍、遊爲六軍。二衛置司馬、次官、功曹、主簿以下。


左右二中郎將。


前軍將軍,後軍將軍,左軍將軍,右軍將軍,號四軍。


屯騎,步兵,射聲,越騎,長水:五校尉。


虎賁中郎將。


冗從僕射。


羽林監。


積射將軍。


強弩將軍。


殿中將軍,員外殿中將軍。


殿中司馬督。


武衛將軍。


武騎常侍。


自二衛、四軍、五校已下,謂之“西省”,而散騎爲“東省”。


丹陽尹。


位次九卿下。


太子太傅。


少傅:


府置丞、功曹、五官、主簿;


太子詹事;


府置丞一人以下;


太子率更令;


太子家令:


置丞;


太子僕;


太子門大夫;


太子中庶子;


太子中舍人;


太子洗馬;


太子舍人;


太子左右衛率各一;


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;


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;


太子左右積弩將軍;


太子殿中將軍、員外殿中將軍;


太子倉官令;


太子常從虎賁督。


右東宮職僚。


州牧、刺史。


魏、晉世州牧隆重,刺史任重者爲使持節都督,輕者爲持節督。起漢順帝時,御史中丞馮赦討九江賊,督揚、徐二州軍事,而何、徐《宋志》雲起魏武遣諸州將督軍,王珪之《職儀》雲起光武,並非也。晉太康中,都督知軍事,刺史治民,各用人。惠帝末,乃並任,非要州則單爲刺史。州朝置別駕、治中、議曹、文學祭酒、諸曹部從事史。


護南蠻校尉。


府置佐史。隸荊州。晉、宋末省。建元元年復置,三年省。延興元年置,建武省。


護三巴校尉。


宋置。建元二年改爲刺史。


寧蠻校尉。


府亦置佐史,隸雍州。


平蠻校尉。


永明三年置,隸益州。


鎮蠻校尉。


隸寧州。


護西戎校尉。


護羌校尉。


右四校尉,亦置四夷。


平越中郎將。


府置佐史,隸廣州。


郡太守、內史。


縣令、相。


郡縣爲國者,爲內史、相。


鎮蠻護軍。


安遠護軍。


晉世雜號,多爲郡領之。


諸王師、友、文學各一人。


國官郎中令、中尉、大農爲三卿,左右常侍、侍郎,上軍、中軍、下軍三軍,典書、典祠、學官、典衛四令,食官、廄牧長、謁者以下。公侯置郎中令一卿。


贊曰:百司分置,惟皇命職。雲師鳥紀,各有其式。


南齊書-卷十六-相關圖片

南齊書 卷十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