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

《孟子》,是儒家的经典著作,战国中期孟子及其弟子万章、公孙丑等著,书中记载有孟子及其弟子的政治、教育、哲学、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。《孟子》被南宋朱熹列为“四书”之一(另外三本为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《论语》)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《孟子》十一篇,现存七篇十四卷。总字数三万五千余字,260章。

第二节

万章问曰:“诗云:‘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’信斯言也,宜莫如舜。舜之不告而娶,何也?”


孟子曰:“告则不得娶。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也。如告,则废人之大伦,以怼父母,是以不告也。”


万章曰:“舜之不告而娶,则吾既得闻命矣;帝之妻舜而不告,何也?”


曰:“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。”


万章曰:“父母使舜完廪,捐阶,瞽瞍焚廪。使浚井,出,从而揜之。象曰:‘谟盖都君咸我绩。牛羊父母,仓廪父母,干戈朕,琴朕,弤朕,二嫂使治朕栖。’象往入舜宫,舜在床琴。象曰:‘郁陶思君尔。’忸怩。舜曰:‘惟兹臣庶,汝其于予治。’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?”


曰:“奚而不知也?象忧亦忧,象喜亦喜。”


曰:“然则舜伪喜者与?”


曰:“否。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之池。校人烹之,反命曰:‘始舍之圉圉焉,少则洋洋焉,攸然而逝。’子产曰‘得其所哉!得其所哉!’校人出,曰:‘孰谓子产智?予既烹而食之,曰:得其所哉?得其所哉。’故君子可欺以其方,难罔以非其道。彼以爱兄之道来,故诚信而喜之,奚伪焉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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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 第二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