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韩非子》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。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,约十余万言,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。《韩非子》一书,重点宣扬了韩非法、术、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,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,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,同时,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。
古之人目短于自见,故以镜观面;智短于自知,故以道正己。故镜无见疵之罪,道无明过之恶。目失镜,则无以正须眉;身失道,则无以知迷惑。西门豹之性急,故佩韦以缓已;董安于之心缓,故佩弦以自急。故以有余补不足,以长绩短,之谓明主。
天下有信数三:一曰智有所不能立,二曰力有所不能举,三曰强有所不能胜。故虽有尧之智而无众人之助,大功不立;有乌获之劲而不得人助,不能自举;有贲、育之强而无法术,不得长胜。故势有不可得,事有不可成。故乌获轻千钧而重其身,非其重于千钧也,势不便也。离硃易百步而难眉睫,非百步近而眉睫远也,道不可也。故明主不穷乌获以其不能自举,不困离硃以其不能自见。因可势,求易道,故用力寡而功名立。时有满虚,事有利害,物有生死,人主为三者发喜怒之色,则金石之士离心焉。圣贤之朴深矣。故明主观人,不使人观己。明于尧不能独成,乌获之不能自举,贲育之不能自胜,以法术则观行之道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