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韓非子》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。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,約十餘萬言,大部分爲韓非自己的作品。《韓非子》一書,重點宣揚了韓非法、術、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,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峯,爲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,同時,也爲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。
古之人目短於自見,故以鏡觀面;智短於自知,故以道正己。故鏡無見疵之罪,道無明過之惡。目失鏡,則無以正鬚眉;身失道,則無以知迷惑。西門豹之性急,故佩韋以緩已;董安於之心緩,故佩弦以自急。故以有餘補不足,以長績短,之謂明主。
天下有信數三:一曰智有所不能立,二曰力有所不能舉,三曰強有所不能勝。故雖有堯之智而無衆人之助,大功不立;有烏獲之勁而不得人助,不能自舉;有賁、育之強而無法術,不得長勝。故勢有不可得,事有不可成。故烏獲輕千鈞而重其身,非其重於千鈞也,勢不便也。離硃易百步而難眉睫,非百步近而眉睫遠也,道不可也。故明主不窮烏獲以其不能自舉,不困離硃以其不能自見。因可勢,求易道,故用力寡而功名立。時有滿虛,事有利害,物有生死,人主爲三者發喜怒之色,則金石之士離心焉。聖賢之樸深矣。故明主觀人,不使人觀己。明於堯不能獨成,烏獲之不能自舉,賁育之不能自勝,以法術則觀行之道畢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