弄法舞文

成语拼音

nòng fǎ wǔ wén

弄法舞文成语解释

弄、舞耍弄,玩弄;法法律;文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

典故出处

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

成语典故

弄法舞文,聋痴瞽愚,流波至今,一任簿书。★明·刘基《官箴中》

成语造句

某些官员为了私利,竟然在工作中不择手段,全然不顾法律和道德的约束,弄法舞文,实在令人愤怒。

成语故事

在古代,有一个名叫王宁的官员,任职于一方郡县。 王宁初入官场时,也曾怀揣着为国为民的抱负,立志要做一个清正廉洁、公正执法的好官。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权力和利益的诱惑逐渐侵蚀了他的初心。 当时,郡县中有一富商,因商业竞争与对手结下仇怨。这对手知晓王宁贪婪的本性,便重金贿赂于他,希望能借助王宁之手打压富商。王宁见钱眼开,欣然应允。 在处理这起纠纷时,王宁全然不顾事实真相和律法条文,肆意歪曲证据,颠倒黑白。他凭借自己对律法的熟悉,巧言令色,将原本无辜的富商定罪。 不仅如此,王宁还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,对一些普通百姓横加指责,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进行处罚,从中谋取私利。百姓们怨声载道,却又敢怒不敢言。 有一位名叫李正的书生,听闻了王宁的种种劣迹,义愤填膺。他决定收集王宁弄法舞文的证据,向更高一级的官府申诉。 李正不辞辛劳,四处走访,终于掌握了王宁大量违法乱纪的证据。他带着这些证据,踏上了艰难的申诉之路。 然而,王宁在官场中早已编织了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。李正的申诉多次被阻拦,甚至还遭到了威胁和迫害。 但李正并未放弃,他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。终于,他的坚持引起了一位清正廉明的高官的注意。这位高官下令严查此事,最终将王宁绳之以法,还了百姓一个公道。 王宁弄法舞文的行为,终究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,也成为了后世为官者的反面教材,警示着人们要坚守正道,不可为了私利而践踏律法的尊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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