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理不容
成语拼音
- tiān lǐ bù róng
天理不容成语解释
- 天理天道;容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典故出处
- 元·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
成语典故
- 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天理不容,人心不服。★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十二回
成语造句
- 他犯下如此伤天害理的罪行,简直是天理不容。
成语故事
- 在古代的一个小镇上,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。
镇里有一位富甲一方的商人,名叫赵富贵。他凭借着精明的头脑和不择手段的经营方式,积累了巨额的财富。然而,他的财富背后却是无数百姓的血泪。
赵富贵垄断了当地的粮食市场,在丰收之年故意压低粮价,大量收购粮食。遇到灾荒之年,他又囤积居奇,将粮食高价卖出,致使许多百姓食不果腹,甚至有人因此饿死街头。
不仅如此,他还勾结当地的官员,鱼肉乡里。对于那些敢于反抗他的百姓,他便指使手下的恶仆对其进行殴打和迫害。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,却敢怒不敢言。
一位名叫李正的年轻书生,目睹了这一切的不公和黑暗。他心怀正义,决定挺身而出,为百姓们讨回公道。李正四处收集赵富贵的罪行证据,写下了一封封控诉的书信,准备上呈给更高一级的官员。
然而,赵富贵很快就得知了李正的行动。他买通了李正身边的人,偷走了那些证据,并派人将李正抓了起来,诬陷他盗窃财物,将他打入大牢。
在牢中,李正遭受了非人的折磨,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。他坚信正义终会到来,天理不会永远被蒙蔽。
终于,有一位清正廉洁的官员调任到了此地。这位官员听闻了赵富贵的种种恶行,决定深入调查。在经过一番艰难的取证和审讯后,终于将赵富贵的罪行一一揭露。
赵富贵被绳之以法,他的财产被没收,用来救济那些受苦受难的百姓。而那些曾经与他勾结的官员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。
李正被无罪释放,百姓们对他感激涕零。这个小镇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与安宁。
赵富贵的所作所为,可谓是天理不容。他以为凭借自己的财富和权势可以为所欲为,但最终还是逃不过正义的审判。历史上,无数的恶势力都曾妄图挑战天理,然而天理昭昭,善恶到头终有报,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永远不会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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