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傳

《左傳》,相傳爲左丘明著,原名爲《左氏春秋》,漢代改稱《春秋左氏傳》,簡稱《左傳》,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敘事完備的編年體史書,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,它標誌着我國敘事散文的成熟。漢朝時又名《春秋左氏》《左氏》。漢朝以後纔多稱《左傳》。它與《公羊傳》《穀梁傳》合稱“春秋三傳”。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爲解釋孔子的《春秋》而作。《左傳》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。它起自魯隱公元年(公元前722年),迄於魯哀公二十七年(公元前468年),以《春秋》爲本,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《春秋》的綱目,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。

襄公二十七年

【經】


二十有七年春,齊侯使慶封來聘。


夏,叔孫豹會晉趙武、楚屈建、蔡公孫歸生、衛石惡、陳孔奐、鄭良霄、許人、曹人於宋。


衛殺其大夫甯喜。


衛侯之弟鱄出奔晉。


秋七月辛巳,豹及諸侯之大夫盟於宋。


冬十有二月乙卯朔,日有食之。


【傳】


二十七年春,胥梁帶使諸喪邑者具車徒以受地,必周。使烏餘具車徒以受封,烏餘以其衆出。使諸侯僞效烏餘之封者,而遂執之,盡獲之。皆取其邑而歸諸侯,諸侯是以睦於晉。


齊慶封來聘,其車美。孟孫謂叔孫曰:“慶季之車,不亦美乎?”叔孫曰:“豹聞之: ‘服美不稱,必以惡終。’美車何爲?”叔孫與慶封食,不敬。爲賦《相鼠》,亦不知也。


衛甯喜專,公患之。公孫免餘請殺之。公曰:“微甯子,不及此,吾與之言矣。事未可知,祇成惡名,止也。”對曰:“臣殺之,君勿與知。”乃與公孫無地、公孫臣謀,使攻甯氏。弗克,皆死。公曰:“臣也無罪,父子死餘矣。”夏,免餘復攻甯氏,殺甯喜及右宰穀,屍諸朝。石惡將會宋之盟,受命而出。衣其屍,枕之股而哭之。欲斂以亡,懼不免,且曰:“受命矣。”乃行。


子鮮曰:“逐我者出,納我者死,賞罰無章,何以沮勸?君失其信,而國無刑,不亦難乎!且實使之。”遂出奔晉。公使止之,不可。及河,又使止之。止使者而盟於河。託於木門,不鄉衛國而坐。木門大夫勸之仕。不可。曰:“仕而廢其事,罪也。從之,昭吾所以出也。將誰愬乎?吾不可以立於人之朝矣。”終身不仕。公喪之,如稅服,終身。


公與免餘邑六十,辭曰:“唯卿備百邑,臣六十矣,下有上祿,亂也。臣弗敢聞。且甯子唯多邑,故死。臣懼死之速及也。”公固與之,受其半。以爲少師。公使爲卿,辭曰:“大叔儀不貳,能贊大事。君其命之!”乃使文子爲卿。


宋向戌善於趙文子,又善於令尹子木,欲弭諸侯之兵以爲名。如晉,告趙孟。趙孟謀於諸大夫。韓宣子曰:“兵,民之殘也,財用之蠹,小國之大菑也。將或弭之,雖曰不可,必將許之。弗許,楚將許之,以召諸侯,則我失爲盟主矣。”晉人許之。如楚,楚亦許之。如齊,齊人難之。陳文子曰:“晉、楚許之,我焉得已。且人曰‘弭兵’,而我弗許,則固攜吾民矣!將焉用之?”齊人許之。告於秦,秦亦許之。皆告於小國,爲會於宋。


五月甲辰,晉趙武至於宋。丙午,鄭良霄至。六月丁未朔,宋人享趙文子,叔向爲介。司馬置折俎,禮也。仲尼使舉是禮也,以爲多文辭。戊申,叔孫豹、齊慶封、陳須無、衛石惡至。甲寅,晉荀盈從趙武至。丙辰,邾悼公至。壬戌,楚公子黑肱先至,成言於晉。丁卯,宋向戌如陳,從子木成言於楚。戊辰,滕成公至。子木謂向戌:“請晉、楚之從,交相見也。”庚午,向戌復於趙孟。趙孟曰:“晉、楚、齊、秦,匹也。晉之不能於齊,猶楚之不能於秦也。楚君若能使秦君辱於敝邑,寡君敢不固請於齊。”壬申,左師復言於子木。子木使馹謁諸王。王曰:“釋齊、秦,他國請相見也。”秋七月戊寅,左師至。是夜也,趙孟及子晳盟以齊言。庚辰,子木至自陳。陳孔奐、蔡公孫歸生至。曹、許之大夫皆至。以藩爲軍,晉、楚各處其偏。伯夙謂趙孟曰:“楚氛甚惡,懼難。”趙孟曰:“吾左還入於宋,若我何?”


辛巳,將盟於宋西門之外,楚人衷甲。伯州犁曰:“合諸侯之師,以爲不信,無乃不可乎?夫諸侯望信於楚,是以來服。若不信,是棄其所以服諸侯也。”固請釋甲。子木曰:“晉、楚無信久矣,事利而已。苟得志焉,焉用有信?”大宰退,告人曰:“令尹將死矣,不及三年。求逞志而棄信,志將逞乎?志以發言,言以出信,信以立志,參以定之。信亡,何以及三?”趙孟患楚衷甲,以告叔向。叔向曰:“何害也。匹夫一爲不信,猶不可,單斃其死。若合諸侯之卿,以爲不信,必不捷矣。食言者不病,非子之患也。夫以信召人,而以僭濟之,必莫之與也,安能害我?且吾因宋以守病,則夫能致死。與宋致死,雖倍楚可也。子何懼焉?又不及是。曰‘弭兵’以召諸侯,而稱兵以害我,吾庸多矣,非所患也。”


季武子使謂叔孫以公命,曰:“視邾、滕。”既而齊人請邾,宋人請滕,皆不與盟。叔孫曰:“邾、滕,人之私也。我列國也,何故視之?宋、衛,吾匹也。”乃盟。故不書其族,言違命也。


晉、楚爭先。晉人曰:“晉固爲諸侯盟主,未有先晉者也。”楚人曰:“子言晉、楚匹也,若晉常先,是楚弱也。且晉、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!豈專在晉?”叔向謂趙孟曰:“諸侯歸晉之德只,非歸其屍盟也。子務德,無爭先!且諸侯盟,小國固必有屍盟者。楚爲晉細,不亦可乎?”乃先楚人。書先晉,晉有信也。


壬午,宋公兼享晉、楚之大夫,趙孟爲客。子木與之言,弗能對。使叔向侍言焉,子木亦不能對也。乙酉,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於蒙門之外。子木問於趙孟曰:“範武子之德何如?”對曰:“夫子之家事治,言於晉國無隱情。其祝史陳信於鬼神,無愧辭。”子木歸,以語王。王曰:“尚矣哉!能歆神人,宜其光輔五君以爲盟主也。”子木又語王曰:“宜晉之伯也!有叔向以佐其卿,楚無以當之,不可與爭。”晉荀盈遂如楚涖盟。


鄭伯享趙孟於垂隴,子展、伯有、子西、子產、子大叔、二子石從。趙孟曰:“七子從君,以寵武也。請皆賦以卒君貺,武亦以觀七子之志。”子展賦《草蟲》,趙孟曰:“善哉!民之主也。抑武也不足以當之。”伯有賦《鶉之賁賁》,趙孟曰:“牀笫之言不逾閾,況在野乎?非使人之所得聞也。”子西賦《黍苗》之四章,趙孟曰:“寡君在,武何能焉!”子產賦《隰桑》,趙孟曰:“武請受其卒章。”子大叔賦《野有蔓草》,趙孟曰:“吾子之惠也。”印段賦《蟋蟀》,趙孟曰:“善哉!保家之主也。吾有望矣。”公孫段賦《桑扈》,趙孟曰:“匪交匪敖,福將焉往?若保是言也,欲辭福祿得乎?”卒享。文子告叔向曰:“伯有將爲戮矣!詩以言志,志誣其上,而公怨之,以爲賓榮,其能久乎?幸而後亡。”叔向曰:“然。已侈!所謂不及五稔者,夫子之謂矣。”文子曰:“其餘皆數世之主也。子展其後亡者也,在上不忘降。印氏其次也,樂而不荒。樂以安民,不淫以使之,後亡,不亦可乎?”


宋左師請賞,曰:“請免死之邑。”公與之邑六十。以示子罕,子罕曰:“凡諸侯小國,晉、楚所以兵威之。畏而後上下慈和,慈和而後能安靖其國家,以事大國,所以存也。無威則驕,驕則亂生,亂生必滅,所以亡也。天生五材,民並用之,廢一不可,誰能去兵。兵之設久矣,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。聖人以興,亂人以廢,廢興存亡昏明之術,皆兵之由也。而子求去之,不亦誣乎?以誣道蔽諸侯,罪莫大焉。縱無大討,而又求賞,無厭之甚也!”削而投之。左師辭邑。向氏欲攻司城,左師曰:“我將亡,夫子存我,德莫大焉,又可攻乎?”君子曰:“‘彼己之子,邦之司直。’樂喜之謂乎?‘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’向戌之謂乎?”


齊崔杼生成及彊而寡。娶東郭偃,生明。東郭姜以孤入,曰棠無咎,與東郭偃相崔氏。崔成有病而廢之,而立明。成請老於崔,崔子許之。偃與無咎弗予,曰:“崔,宗邑也,必在宗主。”成與彊怒,將殺之。告慶封曰:“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,唯無咎與偃是從,父兄莫得進矣。大恐害夫子,敢以告。”慶封曰:“子姑退,吾圖之。”告盧蒲嫳。盧蒲嫳曰:“彼,君之仇也。天或者將棄彼矣。彼實家亂,子何病焉?崔之薄,慶之厚也。”他日又告。慶封曰:“苟利夫子,必去之!難,吾助女。”


九月庚辰,崔成、崔彊殺東郭偃、棠無咎於崔氏之朝。崔子怒而出,其衆皆逃,求人使駕,不得。使圉人駕,寺人御而出。且曰:“崔氏有福,止餘猶可。”遂見慶封。慶封曰:“崔、慶一也。是何敢然?請爲子討之。”使盧蒲嫳帥甲以攻崔氏。崔氏堞其宮而守之,弗克。使國人助之,遂滅崔氏,殺成與彊,而盡俘其家。其妻縊。嫳覆命於崔子,且御而歸之。至,則無歸矣,乃縊。崔明夜闢諸大墓。辛巳,崔明來奔,慶封當國。


楚薳罷如晉涖盟,晉侯享之。將出,賦《既醉》。叔向曰:“薳氏之有後於楚國也,宜哉!承君命,不忘敏。子蕩將知政矣。敏以事君,必能養民。政其焉往?”


崔氏之亂,申鮮虞來奔,僕賃於野,以喪莊公。冬,楚人召之,遂如楚爲右尹。


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辰在申,司歷過也,再失閏矣。


左傳-襄公二十七年-相關圖片

左傳 襄公二十七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