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韓非子》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。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,約十餘萬言,大部分爲韓非自己的作品。《韓非子》一書,重點宣揚了韓非法、術、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,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峯,爲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,同時,也爲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。
愛臣太親,必危其身;人臣太貴,必易主位;主妾無等,必危嫡子;兄弟不服,必危社稷;臣聞千乘之君無備,必有百乘之臣在其側,以徙其民而傾其國;萬乘之君無備,必有千乘之家在其側,以徙其威而傾其國。是以奸臣蕃息,主道衰亡。是故諸侯之博大,天子之害也;羣臣之太富,君主之敗也。將相之管主而隆家,此君人者所外也。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,位之至尊也,主威之重,主勢之隆也。此四美者,不求諸外,不請於人,議之而得之矣。故曰:人主不能用其富,則終於外也。此君人者之所識也。
昔者紂之亡,周之卑,皆從諸侯之博大也;晉也分也,齊之奪也,皆以羣臣之太富也。夫燕、宋之所以弒其君者,皆此類也。故上比之殷周,中比之燕、宋,莫不從此術也。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,盡之以法,質之以備。故不赦死,不宥刑;赦死宥刑,是謂威淫。社稷將危,國家偏威。是故大臣之祿雖大,不得藉威城市;黨羽雖衆,不得臣士卒。故人臣處國無私朝,居軍無私交,其府庫不得私貸於家。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。是故不得四從,不載奇兵,非傳非遽,載奇兵革,罪死不赦。此明君之所以備不虞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