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傳

《易傳》是一部戰國時期解說和發揮《易經》的論文集,其學說本於孔子,具體成於孔子後學之手。《易傳》共7種10篇,它們是《彖傳》上下篇、《象傳》上下篇、《文言傳》、《繫辭傳》上下篇、《說卦傳》、《序卦傳》和《雜卦傳》。自漢代起,它們又被稱爲“十翼”。

上篇
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


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《屯》。


《屯》者,盈也;物之始生也。


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《蒙》。


《蒙》者,蒙也;物之稚也。


物稚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《需》。


《需》者,飲食之道也。


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《訟》。


訟必有衆起,故受之以《師》。


《師》者,衆也。衆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《比》。


《比》者,比也。


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《小畜》。


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《履》。


履而泰然後安,故受之以《泰》。


《泰》者,通也。


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《否》。


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《同人》。


與人同者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《大有》。


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《謙》。


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《豫》。


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《隨》。


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《蠱》。


《蠱》者,事也。


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《臨》。


《臨》者,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《觀》。


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《噬嗑》。


嗑者,合也。


物不可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《賁》。


《賁》者,飾也。


致飾然後亨則盡矣,故受之以《剝》。


《剝》者,剝也。


物不可以終盡,剝,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《復》。


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《無妄》。


有無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《大畜》。


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《頤》。


《頤》者,養也。


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《大過》。


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《坎》。


《坎》者,陷也。


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《離》。


《離》者,麗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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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傳 上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