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要略》是我國東漢著名醫學家張仲景所著《傷寒雜病論》的雜病部分,也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論述雜病診治的專書,原名《金匱要略方論》。“金匱”是存放古代帝王聖訓和實錄的地方,意指本書內容之珍貴。全書分上、中、下三卷,共25篇,載疾病60餘種,收方劑262首。所述病證以內科雜病爲主,兼及外科、婦科疾病及急救卒死、飲食禁忌等內容。被後世譽爲“方書之祖”。
果子生食生瘡。
果子落地經宿,蟲蟻食之者,人大忌食之。
生米停留多日,有損處,食之傷人。
桃子多食令人熱,仍不得入水浴,今人病淋瀝寒熱病。
杏酪不熟,傷人。
梅多食,壞人齒。
李不可多食,令人臚脹。
林檎不可多食,令人百脈弱。
橘柚多食,令人口爽,不知五味。
梨不可多食,令人寒中,金瘡、產婦,亦不宜食。
櫻桃杏多食,傷筋骨。
安石榴不可多食,損人肺。
胡桃不可多食,令人動痰飲。
生棗多食,令人熱渴,氣脹。寒熱羸瘦者,彌不可食,傷人。
食諸果中毒,治之方:
豬骨燒灰
上一味,末之,水服方寸匕。亦治馬肝漏脯等毒。
木耳赤色,及仰生者,勿食。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。
食諸菌中毒,悶亂欲死,治之方:
人糞汁飲一升,土漿飲一二升,大豆濃煎汁飲之。服諸吐利藥,並解。
食楓柱菌而哭不止,治之以前方。
誤食野芋,煩亂欲死,治之以前方。
其野芋根,山東人名魁芋,人種芋,三年不收,亦成野芋,並殺人。
蜀椒閉口者有毒,誤食之戟人咽喉,氣病欲絕。或吐下白沫,身體痹冷,急治之方。
肉桂,煎汁飲之,飲冷水一二升。
或食蒜,或飲地漿。
或濃煮豉汁飲之。並解。
正月勿食生蔥,令人面生遊風。
二月勿食蓼,傷人腎。
三月勿食小蒜,傷人志性。
四月、八月勿食胡荽,傷人神。
五月勿食韭,令人乏氣力。
五月五日勿食生菜,發百病。
六月、七月勿食茱萸,傷神氣。
八月、九月勿食姜,傷人神。
十月勿食椒,損人心,傷心脈。
十一月、十二月勿食薤,令人多涕唾。
四季勿食生葵,令人飲食不化,發百病,非但食中,藥中皆不可用,深宜慎之。
時病差未健,食生菜,手足必腫。
夜食生菜,不利人。
十月勿食被霜生菜,令人面無光,目澀心痛,腰疼,或發心瘧,瘧發時手足十指爪皆青,困萎。
蔥韭初生芽者,食之傷人心氣。
飲白酒食生韭,令人病增。
生蔥不可共蜜,食之殺人,獨顆蒜彌忌。
棗和生蔥食之,令人病。
生蔥和雄雞、雉、白犬肉食之,令人七竅經年流血。
食糖蜜後,四日內食生蔥蒜,令人心痛。
夜食諸姜蒜蔥等,傷人心。
蕪菁根多食之,令人氣脹。
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,成瘕病,韭亦然。
蓴多病,動痔疾。
野苣不可同蜜食之,作內痔。
白苣不可共酪同食,作●蟲。
黃瓜食之,發熱病。
葵心不可食,傷人;葉尤冷,黃背赤莖者勿食之。
胡荽久食之,令人多忘。
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。
芋不可多食,動病。
妊婦食姜,令子餘指。
蓼多食,發心痛。
蓼和生魚食之,令人奪氣,陰咳疼痛。
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,成惡邪病。
小蒜多食,傷人心力。
食躁式躁方:
豉濃煮汁飲之。
鉤吻與芹菜相似,誤食之,殺人,解之方:《肘後》雲,與茱萸黃食芥相似。
薺苨八兩
上一味,水六升,煮取二升,分溫二服。鉤吻生地傍無他草,其莖有毛者,以此別之。
菜中有水莨菪,葉圓而光,有毒,誤食之,令人狂亂,狀如中風,或吐血,治之方:
甘草煮汁,服之即解。
春秋二時,龍帶精入芹菜中,人偶食之爲病,發時手青腹滿,痛不可忍,名蛟龍病,治之方:
硬糖二、三升
上一味,日兩度,服之,吐出如蜥蜴三五枚,差。
食苦瓠中毒,治之方:
黎穰煮汁,數服之解。
扁豆,寒熱者,不可食之。
久食小豆,令人枯燥。
食大豆等,忌啖豬肉。
大麥久食,令人作●。
白黍米不可同飴蜜食,亦不可合葵食之。
蕎麥面,多食令人發落。
鹽多食,傷人肺。
食冷物,冰人齒。食熱物,勿飲冷水。
飲酒,食生蒼耳,令人心痛。
夏月大醉汗流,不得冷水洗着身,及使扇,即成病。
飲酒大忌灸腹背,令人腸結。
醉後勿飽食,發寒熱。
飲酒食豬肉,臥秫稻穰中則發黃。
食飴多飲酒,大忌。
凡水及酒,照見人影動者,不可飲之。
醋合酪食之,令人血瘕。
食白米粥勿食生蒼耳,成走疰。
食甜粥已,食鹽即吐。
犀角?攪飲食,沫出,及澆地墳起者,食之殺人。
飲食中毒煩滿,治之方:
苦蔘三兩苦酒一升半
上二味,煮三沸,三上三下,服之,吐食出即差,或以水煮亦得。
又方:
犀角湯亦佳。
貪食、食多不消,心腹堅滿痛治之方:
鹽一升水三升
上二味,煮令鹽消,分三服,當吐出食,便差。
礬石生入腹,破人心肝,亦禁水。
商陸,以水服,殺人。
葶藶子,傅頭瘡,藥成入腦,殺人。
水銀入人耳及六畜等,皆死。以金銀着耳邊,水銀則吐。
苦練無子者殺人。
凡諸毒,多是假毒以投,無知時宜煮甘草薺苨汁飲之,通除諸毒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