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貞觀政要》是唐代史學家吳兢著的一部政論性史書。全書十卷四十篇,分類編輯了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中,與魏徵、房玄齡、杜如晦等大臣在治政時的問題,大臣們的爭議、勸諫、奏議等,以規範君臣思想道德和治同軍政思想,此外也記載了一些政治、經濟上的重大措施。它是中國開明封建統治的戰略和策略、理論和實踐的集大成。
貞觀二年,太宗謂侍臣曰:“凡事皆須務本。國以人爲本,人以衣食爲本,凡營衣食,以不失時爲本。夫不失時者,在人君簡靜乃可致耳。若兵戈屢動,土木不息,而欲不奪農時,其可得乎?”王珪曰:“昔秦皇、漢武,外則窮極兵戈,內則崇侈宮室,人力既竭,禍難遂興。彼豈不欲安人乎?失所以安人之道也。亡隋之轍,殷鑑不遠,陛下親承其弊,知所以易之。然在初則易,終之實難。伏願慎終如始,方盡其美。”太宗曰:“公言是也。夫安人寧國,惟在於君。君無爲則人樂,君多欲則人苦。朕所以抑情損欲,克己自勵耳。”
貞觀二年,京師旱,蝗蟲大起。太宗入苑視禾,見蝗蟲,掇數枚而咒曰:“人以谷爲命,而汝食之,是害於百姓。百姓有過,在予一人,爾其有靈,但當蝕我心,無害百姓。”將吞之,左右遽諫曰:“恐成疾,不可。”太宗曰:“所冀移災朕躬,何疾之避?”遂吞之。自是蝗不復爲災。
貞觀五年,有司上書言:“皇太子將行冠禮,宜用二月爲吉,請追兵以備儀注。”太宗曰:“今東作方興,恐妨農事。”令改用十月。太子少保蕭瑀奏言:“準陰陽家,用二月爲勝。”太宗曰:“陰陽拘忌,朕所不行。若動靜必依陰陽,不顧理義,欲求福祐,其可得乎?若所行皆遵正道,自然常與吉會。且吉凶在人,豈假陰陽拘忌?農時甚要,不可暫失。”
貞觀十六年,太宗以天下粟價率計鬥值五錢,其尤賤處,計鬥值三錢,因謂侍臣曰:“國以民爲本,人以食爲命。若禾黍不登,則兆庶非國家所有。既屬豐稔若斯,朕爲億兆人父母,唯欲躬務儉約,必不輒爲奢侈。朕常欲賜天下之人,皆使富貴,今省徭賦,不奪其時,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,此則富矣。敦行禮讓,使鄉閭之間,少敬長,妻敬夫,此則貴矣。但令天下皆然,朕不聽管絃,不從畋獵,樂在其中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