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語

《國語》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。宋代以來,包括康有爲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《國語》爲西漢劉歆的僞作。該著作記錄範圍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(公元前990年)西征犬戎(約公元前947年),下至智伯被滅(公元前453年)。《國語》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、宴饗、諷諫、辯說、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。《國語》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。

管仲對桓公以霸術

桓公自莒反於齊,使鮑叔爲宰,辭曰:“臣,君之庸臣也。君加惠於臣,使不凍餒,則是君之賜也。若必治國家者,則非臣之所能也。若必治國家者,則其管夷吾乎。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:寬惠柔民,弗若也;治國家不失其柄,弗若也;忠信可結於百姓,弗若也;制禮義可法於四方,弗若也;執枹鼓立於軍門,使百姓皆加勇焉,弗若也。”桓公曰:“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,是以濱於死。”鮑叔對曰:“夫爲其君動也。君若宥而反之,失猶是也。”桓公曰:“若何?”鮑子對曰:“請諸魯。”桓公曰:“施伯,魯君之謀臣也,夫知吾將用之,必不予我矣。若之何?”


鮑子對曰:“使人請諸魯,曰:‘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,欲以戮之於羣臣,故請之。’則予我矣。”桓公使請諸魯,如鮑叔之言。


莊公以問施伯,施伯對曰:“此非欲戮之也,欲用其政也。夫管子,天下之才也。所在之國,則必得志於天下。令彼在齊,則必長爲魯國憂矣。”莊公曰:“若何?”施伯對曰:“殺而以其屍授之。”莊公將殺管仲,齊使者請曰:“寡君欲親以爲戮,若不生得以戮於羣臣,猶未得請也。請生之。”於是莊公使束縛以予齊使。齊使受之而退。


比至,三釁,三浴之。桓公親逆之於郊,而與之坐而問焉,曰:“昔吾先君襄公築臺以爲高位,田、狩、罼、弋,不聽國政,卑聖侮士,而唯女是崇。九妃、六嬪,陳妾數百,食必粱肉,衣必文繡。戎士凍餒,戎車待遊車之烈,戎士待陳妾之餘。優笑在前,賢材在後,是以國家不日引,不月長,恐宗廟之不掃除,社稷之不血食,敢問爲此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昔吾先王昭王、穆王,世法文、武遠績以成名。合羣叟,比校民之有道者,設象以爲民紀,式權以相應,比綴以度,竱本肇末,勸之以賞賜,糾之以刑罰,班序顛毛,以爲民紀統。”桓公曰:“爲之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昔者,聖王之治天下也,參其國而伍其鄙,定民之居,成民之事,陵爲之終,而慎用其六柄焉。”


桓公曰:“成民之事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四民者,勿使雜處,雜處則其言哤,其事易。”公曰:“處士、農、工、商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昔聖王之處士也,使就閒燕;處工,就官府;處商,就市井;處農,就田野。


“令夫士,羣萃而州處,閒燕則父與父言義,子與子言孝,其事君者言敬,其幼者言弟。少而習焉,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,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。夫是,故士之子恆爲士。


“令夫工,羣萃而州處,審其四時,辨其功苦,權節其用,論比協材。旦暮從事,施於四方,以飭其子弟,相語以事,相示以巧,相陳以功。少而 習蔫,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是故其父兄之權不肅而成,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。夫是,故工之子恆爲工。


“令夫商,羣萃而州處,察其四時,而監其鄉之資,以知其市之賈,負、任、擔、荷,服牛、軺馬,以週四方,以其所有,易其所無,市賤鬻貴。旦暮從事於此,以飭其子弟,相語以利,相示以賴,相陳以知賈。少而習焉,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,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。夫是,故商之子恆爲商。


“令夫農,羣萃而州處,察其四時,權節其用,耒、耜、耞、芟。及寒,擊草除田,以待時耕;及耕,深耕而疾耰之,以待時雨;時雨既至,挾其槍、刈、耨、鎛,以旦暮從事於田野。脫衣就功,首戴茅蒲,身衣祓襫,霑體塗足,暴其髮膚,盡其四支之敏,以從事於田野。少而習焉,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,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。夫是,故農之子恆爲農。野處而不暱,其秀民之能爲士者,必足賴也。有司見而不以告,其罪五。有司已於事而竣。”


桓公曰:“定民之居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制國以爲二十一鄉。”桓公曰:“善。”管子於是制國以爲二十一鄉:工商之鄉六;士農之鄉十五。公帥五鄉焉,國子帥五鄉焉,高子帥五鄉焉。參國起案,以爲三官,臣立三宰,工立三族,市立三鄉,澤立三虞,山立三衡。


桓公曰:“吾欲從事於諸侯,其可乎?”管子對曰:“未可,國未安。”桓公曰:“安國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修舊法,擇其善者而業用之;遂滋民,與無財,而敬百姓,則國安矣。”桓公曰:“諾。”遂修舊法,擇其善者而業用之;遂滋民,與無財,而敬百姓。國既安矣,桓公曰:“國安矣,其可乎?”管子對曰:“未可。君若正卒伍,修甲兵,則大國亦將正卒伍,修甲兵,則難以速得志矣。君有攻伐之器,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,則難以速得志矣。君若欲速得志於天下諸侯,則事可以隱,令可以寄政。”桓公曰:“爲之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作內政而寄軍令焉。”桓公曰:“善。”


管子於是制國:“五家爲軌,軌爲之長;十軌爲裏,裏有司;四里爲連,連爲之長;十連爲鄉,鄉有良人焉。以爲軍令:五家爲軌,故五人爲伍,軌長帥之;十軌爲裏,故五十人爲小戎,裏有司帥之;四里爲連,故二百人爲卒,連長帥之;十連爲鄉,故二千人爲旅,鄉良人帥之;五鄉一帥,故萬人爲一軍,五鄉之帥帥之。三軍,故有中軍之鼓,有國子之鼓,有高子之鼓。春以蒐振旅,秋以獮治兵。是故卒伍整於裏,軍旅整於郊。內教既成,令勿使遷徙。伍之人祭祀同福,死喪同恤,禍災共之。人與人相疇,家與家相疇,世同居,少同遊。故夜戰聲相聞,足以不乖;晝戰目相見,足以相識。其歡欣足以相死。居同樂,行同和,死同哀。是故守則同固,戰則同強。君有此士也三萬人,以方行於天下,以誅無道,以屏周室,天下大國之君莫之能御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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