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國語》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。宋代以來,包括康有爲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《國語》爲西漢劉歆的僞作。該著作記錄範圍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(公元前990年)西征犬戎(約公元前947年),下至智伯被滅(公元前453年)。《國語》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、宴饗、諷諫、辯說、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。《國語》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。
正月之朝,鄉長復事。君親問焉,曰:“於子之鄉,有居處好學、慈孝於父母、聰慧質仁、發聞於鄉里者,有則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謂之蔽明,其罪五。”有司已於事而竣。桓公又問焉,曰:“於子之鄉,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衆者,有則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謂之蔽賢,其罪五。”有司已於事而竣。桓公又問焉,曰:“於子之鄉,有不慈孝於父母、不長悌於鄉里、驕躁淫暴、不用上令者,有則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謂之下比,其罪五。”有司已於事而竣。是故鄉長退而修德進賢,桓公親見之,遂使役官。
桓公令官長期而書伐,以告且選,選其官之賢者而複用之,曰:“有人居我官,有功休德,惟慎端愨以待時,使民以勸,綏謗言,足以補官之不善政。”桓公召而與之語,訾相其質,足以比成事,誠可立而授之。設之以國家之患而不疚,退問之其鄉,以觀其所能而無大厲,升以爲上卿之贊。謂之三選。國子、高子退而修鄉,鄉退而修連,連退而修裏,裏退而修軌,軌退而修伍,伍退而修家。是故匹夫有善,可得而舉也;匹夫有不善,可得而誅也。政既成,鄉不越長,朝不越爵,罷士無伍,罷女無家。夫是,故民皆勉爲善。與其爲善於鄉也,不如爲善於裏;與其爲善於裏也,不如爲善於家。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,皆有終歲之計;莫敢以終歲之議,皆有終身之功。
桓公曰:“伍鄙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相地而衰徵,則民不移;政不旅舊,則民不偷;山澤各致其時,則民不苟;陸、阜、陵、墐、井、田、疇均,則民不憾;無奪民時,則百姓富;犧牲不■,則牛羊遂。”
桓公曰:“定民之居若何?”管子對曰:“制鄙。三十家爲邑,邑有司;十邑爲卒,卒有卒帥;十卒爲鄉,鄉有鄉帥;三鄉爲縣,縣有縣帥;十縣爲屬,屬有大夫。五屬,故立五大夫,各使治一屬焉;立五正,各使聽一屬焉。是故正之政聽屬,牧政聽縣,下政聽鄉。”桓公曰:“各保治爾所,無惑淫怠而不聽治者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