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國語》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。宋代以來,包括康有爲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《國語》爲西漢劉歆的僞作。該著作記錄範圍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(公元前990年)西征犬戎(約公元前947年),下至智伯被滅(公元前453年)。《國語》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、宴饗、諷諫、辯說、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。《國語》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。
正月之朝,五屬大夫復事。桓公擇是寡功者而謫之,曰:“制地、分民如一,何故獨寡功?教不善則政不治,一再則宥,三則不赦。”桓公又親問焉,曰:“於子之屬,有居處爲義好學、慈孝於父母、聰慧質仁、發聞於鄉里者,有則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謂之蔽明,其罪五。”有司已於事而竣。桓公又問焉,曰:“於子之屬,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衆者,有則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謂之蔽賢,其罪五。”有司已於事而竣。桓公又問焉,曰:“於子之屬,有不慈孝於父母,不長悌於鄉里、驕躁淫暴、不用上令者,有則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謂之下比,其罪五。”有司已於事而竣。五屬大夫於是退而修屬,屬退而修縣,縣退而修鄉,鄉退而修卒,卒退而修邑,邑退而修家。是故匹夫有善,可得而舉也;匹夫有不善,可得而誅也。政既成矣,以守則固,以徵則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