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周列國志

《東周列國志》是中國古代的一部歷史演義小說,作者是明末小說家馮夢龍。這部小說由古白話寫成,主要描寫了從西周宣王時期直到秦始皇統一六國這五百多年的歷史。早在元代就有一些有關“列國”故事的白話本,明代嘉靖、隆慶時期,餘邵魚撰輯了一部《列國志傳》,明末馮夢龍依據史傳對《列國志傳》加以修改訂正,潤色加工,成爲一百零八回的《新列國志》。清代乾隆年間,蔡元放對此書又作了修改,定名爲《東周列國志》。

第四十九回

公子鮑厚施買國 齊懿公竹池遇變


話說士會同壽餘濟了黃河,望東而行,未及裏許,只見一位年少將軍,引著一隊軍馬來迎,在車上欠身曰:“隨季別來無恙?”士會近前視之,那將軍姓趙名朔,乃趙相國盾之子也。三人下車相見,士會問其來意,朔曰:“吾奉父命,前來接應吾子還朝,後面復有大軍至矣!”當下一聲炮響,車如水,馬如龍,簇擁士會同壽餘入晉去了。


秦康公使人隔河瞭望,回報康公。大怒,便欲濟河伐晉。前哨又報:“探得河東復有大軍到來,大將乃是荀林父、郤缺二人。”西乞術曰:“晉既有大軍接應,必不容我濟河,不如歸也。”乃班師。


荀林父等見秦軍已去,亦還晉國。士會去秦三載,今日復進絳城,不勝感慨。入見靈公,肉袒謝罪,靈公曰:“卿無罪也。”使列於六卿之間。趙盾嘉魏壽餘之勞,言於靈公,賜車十乘。秦康公使人送士會之妻孥於晉,曰:“吾不負黃河之誓也!”士會感康公之義,致書稱謝,且勸以息兵養民,各保四境。


康公從之,自此秦、晉不交兵者數十年。


周頃王六年,崩,太子班即位,是爲匡王,即晉靈公之八年也。


時楚穆王薨,世子旅嗣位,是爲莊王。趙盾以楚新有喪,乘此機會,思復先世盟主之業,乃大合諸侯於新城。宋昭公杵臼、魯文公興、陳靈公平國、衛成公鄭、鄭穆公蘭、許昭公錫我,並至會所。宋、陳、鄭三國之君,各訴前日從楚之情,出於不得已。趙盾亦各各撫慰,諸侯始復附於晉。惟蔡侯附楚如故,不肯赴會。趙盾使郤缺引軍伐之,蔡人求和,乃還。


齊昭公潘本欲赴會,適患病,未及盟期,昭公遂薨,太子舍即位。其母乃魯女子叔姬,謂之昭姬。昭姬雖爲昭公夫人,不甚得寵。世子舍才望庸常,亦不爲國人所敬重。公子商人,齊桓公之妾密姬所生,素有篡位之志,賴昭公待之甚厚,此念中沮,欲候昭公死後,方舉大事。


昭公末年,召公子元於衛,任以國政。商人忌公子元之賢,意欲結納人心,乃盡出其家財,周恤貧民,如有不給,借貸以繼之。百姓無不感激,又多聚死士在家,朝夕訓練,出入跟隨。


及世子舍即位,適彗星出於北斗。商人使人佔之,曰:“宋、齊、晉三國之君,皆將死亂。”商人曰:“亂齊者,非我而誰?”命死士即於喪幕中,刺殺世子舍,商人以公子元年長,乃僞言曰:“舍無人君之威,不可居大位,吾此舉爲兄故也!”公子元大驚曰:“吾知爾之求爲君也久矣,何乃累我?我能事爾,爾不能事我也。但爾爲君以後,得容我爲齊國匹夫,以壽終足矣!”


商人即位,是爲懿公。子元心惡商人之所爲,閉門託病,並不入朝。此乃是公子元的好處。


且說昭姬痛其子死於非命,日夜悲啼,懿公惡之。乃囚於別室,節其飲食,昭姬陰賂宮人,使通信於魯。魯文公畏齊之強,命大夫東門遂如周,告於匡王,欲借天子恩寵,以求釋昭姬之囚。


匡王命單伯往齊,謂懿公曰:“既殺其子,焉用其母,何不縱之還魯,以明齊之寬德!”懿公諱弒舍之事,聞“殺子”之語,面頰發赤,嘿然無語。單伯退就客館,懿公遷昭姬於他宮,使人誘單伯曰:“寡君於國母未之敢慢,況承天子降諭,敢不承順?吾子何不謁見國母,使知天子眷顧宗國之意!”


單伯只道是好話,遂駕車隨使者入宮謁見昭姬。昭姬垂涕,略訴苦情,單伯尚未及答,不虞懿公在外掩至,大罵曰:“單伯如何擅入吾宮,私會國母,欲行苟且之事耶?寡人將訟之天子!”遂並單伯拘禁,與昭姬各囚於一室,恨魯人以王命壓之,興兵伐魯。


論者謂懿公弒幼主,囚國母,拘天使,虐鄰國,窮兇極惡,天理豈能容乎?但當時高國世臣濟濟在朝,何不奉子元以聲商人之罪,而乃縱其兇惡,絕無一言?時事至此可嘆矣。有詩云:


欲圖大位欺孤主,先散家財買細民。  堪恨朝中綬若若,也隨市井媚兇人。


魯使上卿季孫行父如晉告急,晉趙盾奉靈公合宋、衛、蔡、陳、鄭、曹、許共八國諸侯,聚於扈地,商議伐齊。齊懿公納賂於晉,且釋單伯還周,昭姬還魯,諸侯遂散歸本國。魯聞晉不果伐齊,亦使公子遂納賂於齊以求和,不在話下。


卻說宋襄公夫人王姬,乃周襄王之女兄,宋成公王臣之母,昭公杵臼之祖母也。昭公自爲世子時,與公子卬、公孫孔叔、公孫鍾離三人,以田獵遊戲相善。既即位,惟三人之言是聽,不任六卿,不朝祖母,疏遠公族,怠棄民事,日以從田爲樂。司馬樂豫知宋國必亂,以其官讓於公子卬;司城公孫壽亦慮禍及,告老致政。昭公即用其子蕩意諸,嗣爲司城之官。


襄夫人王姬老而好淫,昭公有庶弟公子鮑,美豔勝於婦人,襄夫人心愛之,醉以酒,因逼與之通,許以扶立爲君,遂欲廢昭公而立公子鮑,昭公畏穆襄之族太盛,與公子卬等謀逐之,王姬陰告於二族,遂作亂,圍公子卬、公孫鍾離二人於朝門而殺之。司城蕩意諸懼而奔魯。


公子鮑素能敬事六卿,至是,同在國諸卿,與二族講和,不究擅殺之事,召蕩意諸於魯,復其位。公子鮑聞齊公子商人,以厚施買衆心,得篡齊位,乃效其所爲,亦散家財,以周給貧民。


昭公七年,宋國歲飢,公子鮑盡出其倉廩之粟,以濟貧者;又敬老尊賢,凡國中年七十以上,月致粟帛,加以飲食珍味,使人慰問安否;其有一才一藝之人,皆收致門下,厚糈管待;公卿大夫之門,月有饋送;宗族無親疏,凡有吉凶之費,傾囊助之。


昭公八年,宋復大飢,公子鮑倉廩已竭,襄夫人盡出宮中之藏以助之施,舉國無不頌公子鮑之仁,宋國之人,不論親疏貴賤,人人願得公子鮑爲君。公子鮑知國人助己,密告於襄夫人,謀弒昭公。襄夫人曰:“聞杵臼將獵於孟諸之藪,乘其駕出,我使公子須閉門,子帥國人以攻之,無不克矣!”鮑依其言。


司城蕩意諸,頗有賢名,公子鮑素敬禮之。至是,聞襄夫人之謀,以告昭公曰:“君不可出獵,若出獵,恐不能返。”昭公曰:“彼若爲逆,雖在國中,其能免乎?”乃使右師華元、左師公孫友居守,遂盡載府庫之寶,與其左右,以冬十一月望孟諸進發。


纔出城,襄夫人召華元、公孫友留之宮中,而使公子須閉門,公子鮑使司馬華耦號于軍中曰:“襄夫人有命:‘今日扶立公子鮑爲君',吾等除了無道昏君,共戴有道之主,衆議以爲何如?”軍士皆踊躍曰:“願從命。”國人亦無不樂從。


華耦率衆出城,追趕昭公。昭公行至半途聞變,蕩意諸勸昭公出奔他國,以圖後舉。昭公曰:“上自祖母,下及國人,無不與寡人爲仇,諸侯誰納我者?與其死於他國,寧死於故鄉耳!”乃下令停車治餐,使從田者皆飽食。食畢,昭公謂左右曰:“罪在寡人一身,與汝等何與?汝等相從數年,無以爲贈,今國中寶玉,俱在於此,分賜汝等,各自逃生,毋與寡人同死也!”左右皆哀泣曰:“請君前行,倘有追兵,我等願拚死一戰。”


昭公曰:“徒殺身,無益也,寡人死於此,汝等勿戀寡人。”


少頃,華耦之兵已至,將昭公圍住,口傳襄夫人之命:“單誅無道昏君,不關衆人之事。”昭公急麾左右,奔散者大半,惟蕩意諸仗劍立於昭公之側,華耦再傳襄夫人之命,獨召意諸,意諸嘆曰:“爲人臣而避其難,雖生不如死。”華耦乃操戈直逼昭公,蕩意諸以身蔽之,挺劍格鬥,衆軍民齊上,先殺意諸,後殺昭公。左右不去者,盡遭屠戮。傷哉!史臣有詩云:


昔年華督弒殤公,華耦今朝又助兇。  賊子亂臣原有種,薔薇桃李不相同。


華耦引軍回報襄夫人,右師華元、左師公孫友等合班啓奏:“公子鮑仁厚得民,宜嗣大位。”遂擁公子鮑爲君,是爲文公。華耦朝賀畢,回家患心疼暴卒,文公嘉蕩意諸之忠,用其弟蕩虺爲司馬,以代華耦。母弟公子須爲司城,以補蕩意諸之缺。


趙盾聞宋有弒君之亂,乃命荀林父爲將,合衛、陳、鄭之師伐宋。宋右師華元至晉軍,備陳國人願戴公子鮑之情,且斂金帛數車,爲犒軍之禮,求與晉和。荀林父欲受之,鄭穆公曰:“我等鳴鐘擊鼓,以從將軍於宋,討無君也。若許其和,亂賊將得志矣!”


荀林父曰:“齊宋一體也,吾已寬齊,安得獨誅宋乎?且國人所願,因而定之,不亦可乎?”遂與宋華元盟,定文公之位而還。鄭穆公退而言曰:“晉惟賂是貪,有名無實,不能復伯諸侯矣。楚王新立,將有事於徵伐,不如棄晉從楚,可以自安。”乃遣人通款於楚,晉亦無如之何也。髯仙有詩云:


仗義除殘是伯圖,興師翻把亂臣扶。  商人無恙鮑安位,笑殺中原少丈夫。


再說齊懿公商人,賦性貪橫。自其父桓公在位時,曾與大夫邴原爭田邑之界,桓公使管仲斷其曲直,管仲以商人理曲,將田斷歸邴氏,商人一向銜恨於心。及是弒舍而自立,乃盡奪邴氏之田,又恨管仲黨於邴氏,亦削其封邑之半,管氏之族懼罪,逃奔楚國,子孫遂仕於楚。懿心猶恨邴原不已,時邴原已死,知其墓在東郊,因出獵過其墓所,使軍士掘墓,出其屍,斷其足。邴原之子邴歜隨侍左右。懿公問曰:“爾父罪合斷足否卿得無怨寡人乎?”歜應曰:“臣父生免刑誅,已出望外,況此朽骨,臣何敢怨?”懿公大悅曰:“卿可謂幹蠱之子矣!”乃以所奪之田還之,邴歜請掩其父,懿公許之。


復購求國中美色,淫樂惟日不足。有人譽大夫閻職之妻甚美,因元旦出令,凡大夫內子俱令朝於中宮。閻職之妻亦在其內,懿公見而悅之,因留宮中,不遣之歸,謂閻職曰:“中宮愛爾妻爲伴,可別娶也。”閻職敢怒而不敢言。


齊西南門有地名申池,池水清潔可浴,池旁竹木甚茂。時夏五月,懿公欲往申池避暑,乃命邴歜御車,閻職驂乘。右師華元私諫曰:“君刖邴歜之父,納閻職之妻,此二人者安知不銜怨於君?而君乃親近之!齊臣中未嘗缺員,何必此二人也!”懿公曰:“二子未嘗敢怨寡人也,卿勿疑。”乃駕車遊於申池。


飲酒甚樂,懿公醉甚,苦熱,命取繡榻,置竹林密處,臥而乘涼。


邴歜與閻職浴於申池之中,邴歜恨懿公甚深,每欲弒之,以報父仇。未得同事之人,知閻職有奪妻之怨,欲與商量,而難於啓口,因在池中同浴,心生一計,故意以折竹擊閻職之頭,職怒曰:“奈何欺我?”邴歜帶笑言曰:“奪汝之妻,尚然不怒,一擊何傷,乃不能忍耶?”閻職曰:“失妻雖吾之恥,然視刖父之屍,輕重何如?子忍於父,而責我不能忍於妻,何其昧也!”邴歜曰:“我有心腹之言,正欲語子,一向隱忍不言,惟恐子已忘前恥,吾雖言之,無益於事耳!”閻職曰:“人各有心,何日忘之,但恨力不及也!”邴歜曰:“今兇人醉臥竹中,從遊者惟吾二人,此天遣我以報復之機,時不可失!”閻職曰:“子能行大事,吾當相助。”


二人拭體穿衣,相與入竹林中。看時,懿公正在熟睡,鼻息如雷,內侍守於左右。邴歜曰:“主公酒醒,必覓湯水,汝輩可預備以待。”內侍往備湯水,閻職執懿公之手,邴歜扼其喉,以佩劍刎之,頭墜於地,二人扶其屍,藏於竹林之深處,棄其頭於池中,懿公在位才四年耳。


內侍取水至,邴歜謂之曰:“商人弒君而立,齊先君使我行誅,公子元賢孝,可立爲君也!”左右等唯唯,不敢出一言。


邴歜與閻職駕車入城,復置酒痛飲,歡呼相慶。


早有人報知上卿高傾、國歸父,高傾曰:“盍討其罪而戮之,以戒後人。”國歸父曰:“弒君之人,吾不能討,而人討之,又何罪焉?”


邴、閻二人飲畢,命以大車裝其家資,以駢車載其妻子,行出南門。家人勸使速馳,邴歜曰:“商人無道,國人方幸其死,吾何懼哉?”徐徐而行,俱往楚國去訖。


高傾與國歸父聚集羣臣商議,請公子元爲君,是爲惠公。髯翁有詩云:


仇人豈可與同遊?密邇仇人仇報仇。  不是逆臣無遠計,天教二憾逞兇謀。


話分兩頭。


卻說魯文公名興,乃僖公嫡夫人聲姜之子,於周襄王二十六年嗣位。文公娶齊昭公女姜氏爲夫人,生二子,曰惡,曰視;其嬖妾秦女敬嬴,亦生二子,曰倭,曰叔肹。四子中惟倭年長,而惡乃嫡夫人所生。故文公立惡爲世子。


時魯國任用“三桓”爲政。孟孫氏曰公孫敖,生子曰谷,曰難;叔孫氏曰公孫茲,生子曰叔仲彭生,曰叔孫得臣。文公以彭生爲世子太傅;季孫氏曰季無佚,乃季友之子,無佚生行父,即季文子也。魯莊公有庶子曰公子遂,亦曰仲遂,住居東門,亦曰東門遂。自僖公之世,已與“三桓”一同用事,論起輩數,公孫敖與仲遂爲再從兄弟,季孫行父又是下一輩了。因公孫敖得罪於仲遂,客死於外,故孟孫氏失權,反是仲孫氏、叔孫氏、季孫氏三家爲政。


且說公孫敖如何得罪,敖娶莒女戴己爲內子,即谷之母。其娣聲己,即難之母也。戴己病卒。敖性淫,復往聘己氏之女,莒人辭曰:“聲己尚在,當爲繼室。”敖曰:“吾弟仲遂未娶,即與遂納聘可也!”莒人許之。


魯文公七年,公孫敖奉君命如莒修聘,因順便爲仲遂逆女。及鄢陵,敖登城而望,見己氏色甚美,是夜竟就己氏同宿,自娶歸家。仲遂見奪其妻,大怒,訴於文公,請以兵攻之。叔仲彭生諫曰:“不可,臣聞之:‘兵在內爲亂,在外爲寇'。幸而無寇,可啓亂乎?”文公乃召公孫敖,使退還己氏於莒,以釋仲遂之憾。


敖與遂兄弟講和如故。敖一心思念己氏,至次年,奉命如周奔襄王之喪,不至京師,竟攜吊幣,私往莒國,與己氏夫婦相聚。魯文公亦不追究,立其子谷主孟氏之祀。其後敖忽思故國,使人言於谷,谷轉請於其叔仲遂,遂曰:“汝父若欲歸,必依我三件事乃可:無入朝,無與國政,無攜帶己氏。”谷使人回覆公孫敖,敖急於求歸,欣然許之。


敖歸魯三年,果然閉戶不出。忽一日,盡取家中寶貨金帛,復往莒國,孟孫谷想念其父,逾年病死。其子仲孫蔑尚幼,乃立孟孫難爲卿。


未幾,己氏卒,公孫敖復思歸魯,悉以家財納於文公,並及仲遂,使其子難爲父請命。文公許之,遂復歸,至齊,病不能行,死於堂阜。孟孫難固請歸其喪於魯,難乃罪人之後,又權主宗祀,以待仲蔑之長,所以不甚與事。季孫行父讓仲遂與彭生得臣是叔父行,每事不敢自專。而彭生仁厚,居師傅之任,得臣屢掌兵權,所以仲遂、得臣二人,尤當權用事。


敬嬴恃文公之寵,恨其子不得爲嗣,乃以重賂交結仲遂,因以其子倭託之,曰:“異日倭得爲君,魯國當與子共之!”仲遂感其相托之意,有心要推戴公子倭,念“叔仲彭生,乃是世子惡之傅,必不肯同謀,而叔孫得臣,性貪賄賂,可以利動。”時時以敬嬴所賜分贈之,曰:“此嬴氏夫人命我贈子者。”又使公子闕時時詣得臣之門,謙恭請教,故得臣亦心向之。


周匡王四年,魯文公十有八年也。是年春,文公薨,世子惡主喪即位,各國皆遣使弔問,時齊惠公元新即大位,欲反商人之暴政,特地遣人至魯,會文公之葬,仲遂謂叔孫得臣曰:“齊、魯世好也,桓、僖二公,歡若兄弟,孝公結怨,延及商人,遂爲仇敵。今公子元新立,我國未曾致賀,而彼先遣人會葬,此修好之美意,不可不往謝之,乘此機會,結齊爲援,以立公子倭,此一策也!”叔孫得臣曰:“子去,我當同行。”畢竟二人如齊,商量出甚事來?且看下回分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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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周列國志 第四十九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