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飲膳正要》爲元代忽思慧所撰,成於元朝天曆三年(公元1330年),全書共三卷。卷一講的是諸般禁忌,聚珍品撰。卷二講的是諸般湯煎,食療諸病及食物相反中毒等。卷三講的是米穀品,獸品、禽品、魚品、果菜品和料物等。
夫上古之人,其知道者,法於陰陽,和於術數,食飲有節,起居有常,不妄作勞,故能而壽。今時之人不然也,起居無常,飲食不知忌避,亦不慎節,多嗜慾,濃滋味,不能守中,不知持滿,故半百衰者多矣。夫安樂之道,在乎保養,保養之道,莫若守中,守中則無過與不及之病。春秋冬夏,四時陰陽,生病起於過與,蓋不適其性而強。故養生者,既無過耗之弊,又能保守真元,何患乎外邪所中也。故善服藥者,不若善保養,不善保養,不若善服藥。世有不善保養,又不能善服藥,倉卒病生,而歸咎於神天乎!善攝生者,薄滋味,省思慮,節嗜慾,戒喜怒,惜元氣,簡言語,輕得失,破憂阻,除妄想,遠好惡,收視聽,勤內固,不勞神,不勞形,神形既安,病患何由而致也。故善養性者,先飢而食,食勿令飽,先渴而飲,飲勿令過。食慾數而少,不欲頓而多。蓋飽中飢,飢中飽,飽則傷肺,飢則傷氣。若食飽,不得便臥,即生百病。
凡熱食有汗,勿當風,發痙病,頭痛,目澀,多睡,夜不可多食,臥不可有邪風。
凡食訖溫水漱口,令人無齒疾、口臭。汗出時,不可扇,生偏枯。勿向西北大小便。勿忍大小便,令人成膝勞、冷痹痛。勿向星辰、日月、神堂、廟宇大小便。夜行,勿歌唱大叫。一日之忌,暮勿飽食;一月之忌,晦勿大醉;一歲之忌,暮勿遠行;終身之忌,勿燃燈房事。服藥千朝,不若獨眠一宿。如本命日,及父母本命日,不食本命所屬肉。
凡人坐,必要端坐,使正其心;凡人立,必要正立,使直其身。立不可久,立傷骨;坐不可久,坐傷血。行不可久,行傷筋;臥不可久,臥傷氣。視不可久,視傷神;食飽勿洗頭,生風疾。如患目赤病,切忌房事,不然令人生內障。沐浴勿當風,腠理百竅皆開,切忌邪風易入。不可登高履險,奔走車馬,氣亂神驚,魂魄飛散。
大風、大雨,大寒、大熱,不可出入妄爲。口勿吹燈火,損氣。
凡日光射,勿凝視,損人目。勿望遠,極目觀,損眼力。坐臥勿當風、溼地。夜勿燃燈睡,魂魄不守。晝勿睡,損元氣。食勿言,寢勿語,恐傷氣。
凡遇神堂、廟宇,勿得輒入。
凡遇風雨雷電,必須閉門,端坐焚香,恐有諸神過。怒不可暴,怒生氣疾、惡瘡。遠唾不如近唾,近唾不如不唾。虎豹皮不可近肉鋪,損人目。
避色如避箭,避風如避仇,莫喫空心茶,少食申後粥。
古人有云:入廣者,朝不可虛,暮不可實。然不獨廣,凡早皆忌空腹。古人云:爛煮麪,軟煮肉,少飲酒,獨自宿。古人平日起居而攝養,今人待老而保生,蓋無益。
凡夜臥,兩手摩令熱,揉眼,永無眼疾。凡夜臥,兩手摩令熱,摩面,不生瘡 。一呵十搓,一搓十摩,久而行之,皺少顏多。凡清旦,以熱水洗目,平日無眼疾。凡清旦刷牙,不如夜刷牙,齒疾不生。凡清旦鹽刷牙,平日無齒疾。凡夜臥,被髮梳百通,平日頭風少。
凡夜臥,濯足而臥,四肢無冷疾。盛熱來,不可冷水洗面,生目疾。
凡枯木大樹下,久陰溼地,不可久坐,恐陰氣觸人。立秋日,不可澡浴,令人皮膚粗糙,因生白屑。常默,元氣不傷;少思,慧燭內光;不怒,百神安暢;不惱,心地清涼;樂不可極,欲不可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