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容齋隨筆》共《五筆》,74卷,1220則。其中,《容齋隨筆》16卷,329則;《容齋續筆》16卷,249則;《容齋三筆》16卷,248則;《容齋四筆》16卷,259則;《容齋五筆》10卷,135則。據作者宋朝洪邁自述,《容齋隨筆》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。是其多年博覽羣書、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。本頁面僅包含《容齋隨筆》16卷內容。
漢光武建武三十年,車駕東巡,羣臣上言,即位三十年,宜封禪泰山。詔曰:“即位三十年,百姓怨氣滿腹,吾誰欺?欺天乎!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編錄!若郡縣遠遣吏上壽,盛稱虛美,必髡令屯田。”從此羣臣不敢復言。後二年,上齋,夜讀《河圖會昌符》,曰“赤劉之九,會命岱宗。”感此文,乃詔梁鬆等按索《河》、《洛》讖文言九世封禪事者,遂奏三十六事。於是求武帝元封故事,以三月行封禪禮。
唐太宗貞觀五年,羣臣以四夷鹹服,表請封禪,詔不許。六年,復請,上曰:“卿輩皆以封禪爲帝王盛事,朕意不然。若天下乂安,家給人足,雖不封禪,庸何傷乎?昔秦始皇封禪,而漢文帝不封禪,後世豈以文帝之賢不及始皇邪?且事天,掃地而祭,何必登泰山之顛,封數尺之土,然後可以展其誠敬乎?”已而欲從其請,魏鄭公獨以爲不可,發六難以爭之,到以謂崇虛名而受實害。會河南、北大水、遂寢。十年,復使房喬裁定其禮,將以十六年二月,有事於泰山,會星孛太微而罷。
予謂二帝皆不世出盛德之主,灼知封禪之非,形諸詔告,可謂著明。然不能幾時,自爲翻覆。光武惑於讖記,太宗好大喜名,以今觀之,蓋所以累善政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