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律金科

成语拼音

yù lǜ jīn kē

玉律金科成语解释

律规章,法则;科旧指法律条文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

典故出处

汉·扬雄《剧秦美新》懿律嘉量,金科玉条。”

成语典故

老伯大人的议论,真是我们佐班中的玉律金科。★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三回

成语造句

在法治社会,任何行为都要遵循明确的规则,这些规则如同玉律金科,不可轻易违背。

成语故事

在古代,律法的权威至高无上,它是维护社会秩序、保障公平正义的基石。 话说在一个繁荣昌盛的朝代,有一位名叫李明的年轻官员。李明出生于书香门第,自幼勤奋好学,心怀报国之志。他通过科举考试,凭借着出色的才华和正直的品性,进入了朝廷为官。 起初,李明在地方任职,他尽职尽责,一心为百姓谋福祉。他深知律法对于治理一方的重要性,总是严格按照朝廷的法令行事,从不徇私枉法。 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李明被调回了京城。京城的官场复杂多变,利益纠葛众多。一些权贵为了谋取私利,常常试图干预律法的执行,甚至妄图篡改律法。 有一次,一位权贵的亲戚犯了重罪,按照律法应当严惩。这位权贵便找到李明,希望他能网开一面。李明严词拒绝,说道:“律法乃治国之本,不可违背。若因私情而废法,国家必将陷入混乱。”权贵见他态度坚决,便威胁他要让他丢官罢职。 但李明毫不畏惧,他坚信律法的公正和权威,绝不向权贵低头。最终,罪犯依法受到了惩处。李明的行为引起了朝廷的关注,皇帝对他的刚正不阿大加赞赏,将他擢升为刑部尚书。 在李明担任刑部尚书期间,他大力整顿律法执行中的弊端,强调律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。他对下属官员说:“我们身为执法者,应当视律法如玉律金科,不可有丝毫懈怠和偏差。只有这样,才能让百姓信服,让国家长治久安。” 在李明的努力下,朝廷的律法得到了严格的执行,社会秩序井然,百姓安居乐业。而李明也因其对律法的坚守,成为了百姓心中的好官,名垂青史。 后世之人在谈论这段历史时,无不称赞李明将律法视作玉律金科的坚定信念和无畏精神。他的事迹也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官员,要以公正、严格的态度执行律法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
玉律金科-成语图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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