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四經

《黃帝四經》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,初付於帛書老子乙本前,當時稱《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,後經專家鑑定,認爲此書是失傳已久的《黃帝四經》。《漢書.藝文志》曾經著錄此書,但漢以後就失傳了,學者根據書的內容、文字、篇章數目等研究,認爲此書成書時期當晚於《老子》,早於《管子》、《孟子》、《莊子》。它體現了道家學說由老子一派變成黃老學派的轉變,對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。《黃帝四經》於經學研究有極重要的地位。

黃帝令力黑浸行伏匿,周流四國,以觀無恆,善之法則,力黑視象,見黑則黑,見白則白。地之所德則善,天之所刑則惡。人視則鏡:人靜則靜,人作則作。力黑已布制建極,而正之。力黑曰:天地已成而民生,逆順無紀,德虐之刑,靜作之時,先後之名,以爲天下正。因而勒之,爲之若何?


黃帝曰:羣羣囗囗,窈窈冥冥,爲一囷。無晦無明,未有陰陽。陰陽未定,吾未有以名。今始判爲兩,分爲陰陽,離爲四時,剛柔相成,萬物乃生,德虐之行,因以爲常。其明者以爲法,而微道是行。行法循道,是爲牝牡。牝牡相求,會剛與柔。柔剛相成,牝牡若形。下會於地,上會於天。得天之微,若時者時而恆者恆,地因而養之;恃地氣之發也,乃夢者夢而茲者茲,天因而成之。弗因則不成,弗養則不生。夫民之生也,規規生食與繼。不會不繼,無與守地;不食不人,無與守天。


是故贏陰佈德,重陽長,晝氣開民功者,所以食之也;宿陽修刑,童陰長,夜氣閉地繩者,所以繼之也。不靡不黑,而正之以刑與德。春夏爲德,秋冬爲刑。先得後刑以養生。姓生已定,而敵者生爭,不諶不定。凡諶之極,在刑與德。刑德皇皇,日月相望,以明其當,而盈屈無匡。


夫是故使民毋人執,舉事毋陽察,力地無陰敝。陰敝者土荒,陽察者奪光,人執者摐兵。是故爲人主者,時適三樂,毋亂民功,毋逆天時。然則五穀溜熟,民乃蕃滋。君臣上下,交得其志。天因而成之。夫並時以養民功,先德後刑,順於天。其時贏而事屈,陰節複次,地尤復收。正名修刑,蟄蟲不出,雪霜復清,孟谷乃蕭,此災乃生,如此者舉事將不成。其時屈而事贏,陽節複次,地尤不收。正名施刑,蟄蟲發聲,草苴復榮,已陽而又陽,重時而無光,如此者舉事將不行。


天道已既,地物乃備。散流鄉成,聖人之事。聖人不巧,時反是守。優未愛民,與天同道。聖人正以待之,靜以須人。不達天刑,不襦不傳。當天時,與之皆斷;當斷不斷,反受其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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