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子家語

《孔子家語》又名《孔氏家語》,或簡稱《家語》,是一部記錄孔子及孔門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。今傳本《孔子家語》共十卷四十四篇,魏王肅注,書後附有王肅序和《後序》。《後序》實際上分爲兩部分,前半部分內容以孔安國語氣所寫,一般稱之爲《孔安國序》,後半部分內容爲安國以後人所寫,故稱之爲《後孔安國序》,其中收有孔安國的孫子孔衍關於《家語》的《奏言》。

刑政

仲弓問於孔子曰:“雍聞至刑無所用政,至政無所用刑。至刑無所用政,桀紂之世是也;至政無所用刑,成康之世是也。信乎?”


孔子曰:“聖人之治化也,必刑政相參焉。太上以德教民,而以禮齊之,其次以政焉。導民以刑,禁之刑,不刑也。化之弗變,導之弗從,傷義以敗俗,於是乎用刑矣。顓五刑必即天倫,行刑罰則輕無赦。刑,侀也;侀,成也。壹成而不可更,故君子盡心焉。”


仲弓曰:“古之聽訟,尤罰麗於事,不以其心,可得聞乎?”


孔子曰:“凡聽五刑之訟,必原父子之情,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意論輕重之序,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。悉其聰明,正其忠愛以盡之。大司寇正刑明闢以察獄,獄必三訊焉。有指無簡,則不聽也。附從輕,赦從重。疑獄則泛與衆共之,疑則赦之。皆以小大之比成也。是故爵人必於朝,與衆共之也;刑人必於市,與衆棄之也。古者公家不畜刑人,大夫弗養也。士遇之塗,以弗與之言。屏諸四方,唯其所之,不及與政,弗欲生之也。”


仲弓曰:“聽獄,獄之成,成何官?”


孔子曰:“成獄成於吏,吏以獄成告於正。正既聽之,乃告大司寇。大司寇聽之,乃奉於王。王命三公卿士參聽棘木之下,然後乃以獄之成疑於王。王三宥之以聽命,而制刑焉。所以重之也。”


仲弓曰:“其禁何禁?”


孔子曰:“巧言破律,遁名改作,執左道與亂政者,殺。作淫聲,造異服,設伎奇器以蕩上心者,殺。行僞而堅,言詐而辯,學非而博,順非而澤,以惑衆者,殺。假於鬼神,時日卜筮,以疑衆者,殺。此四誅者不以聽。”


仲弓曰:“其禁盡於此而已?”


孔子曰:“此其急者。其餘禁者十有四焉:命服命車不粥於市,圭璋璧琮不粥於市,宗廟之器不粥於市,兵車旍旗不粥於市,犧牲秬鬯不粥於市,戎器兵甲不粥於市,用器不中度不粥於市,布帛精粗不中數、廣狹不中量不粥於市,奸色亂正色不粥於市,文錦珠玉之器雕飾靡麗不粥於市,衣服飲食不粥於市,果實不時不粥於市,五木不中伐不粥於市,鳥獸魚鱉不中殺不粥於市。凡執此禁以齊衆者,不赦過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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