贓賄狼籍

成語拼音

zāng huì láng jí

贓賄狼籍成語解釋

指貪污受賄,行爲不檢,名聲敗壞。

典故出處

宋·司馬光《資治通鑑·唐中宗景龍三年》中書侍郎兼知吏部侍郎同平章事崔湜、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鄭愔俱掌銓衡,傾附勢要,贓賄狼籍,數外留人,授擬不中,逆用三年闕,選法大壞。”

成語典故

成語造句

他爲官期間貪污受賄,所做之事令人髮指,最終落得個聲名狼藉的下場,其罪行可謂贓賄狼籍。

成語故事

在古代的某個朝代,有一位官員名叫趙謙。趙謙出生於一個普通家庭,但憑藉着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不懈努力,通過科舉考試步入了仕途。 起初,趙謙滿懷報國之志,爲官清廉,一心爲百姓謀福祉,深受民衆的愛戴和上級的賞識。然而,隨着權力的逐漸增大,他身邊的誘惑也越來越多。 一些富商爲了謀取私利,開始向趙謙行賄。起初,趙謙堅決拒絕,堅守着自己的爲官原則。但時間一長,他的內心開始動搖。在一次面對鉅額財富的誘惑時,趙謙終於沒能抵擋住,收下了賄賂。 有了第一次,便有了第二次、第三次……趙謙在貪慾的泥沼中越陷越深,他利用手中的權力爲行賄者大開方便之門,無視律法,肆意妄爲。 他的府邸中堆滿了來自各方的贓賄之物,金銀珠寶、綾羅綢緞不計其數,真可謂是“贓賄狼籍”。 與此同時,百姓的生活卻越發艱難。由於趙謙的徇私舞弊,許多公正的政策無法得以實施,民生哀怨四起。 一位名叫李正的年輕士子,目睹了趙謙的種種惡行,心中義憤填膺。他決定挺身而出,收集趙謙貪污受賄的證據,向朝廷上書告發。 李正歷經千辛萬苦,終於將證據呈遞到了皇帝面前。皇帝聽聞此事,龍顏大怒,立即派遣欽差大臣徹查此事。 經過一番調查,趙謙的罪行被一一揭露。最終,趙謙被繩之以法,抄沒家產,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。 這個故事警示後人,爲官者應當清正廉潔,切不可被貪慾矇蔽了雙眼,否則必將如趙謙一般,落得個“贓賄狼籍”、遺臭萬年的結局。正如古人云:“清正廉潔乃爲官之本,貪污受賄必遭萬民唾棄。”只有堅守正道,才能贏得百姓的擁護和歷史的讚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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