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伏烧埋

成语拼音

bù fú shāo mái

不伏烧埋成语解释

伏屈服;烧埋烧埋银钱,旧时官府向杀人犯追缴赔给死者家属的埋葬费。比喻不伏罪或不听劝解。

典故出处

元·康进之《地逵负棘》第四折休道你兄弟不伏烧埋,由你便直打到梨花月上来。”

成语典故

我又不敢当厅抵赖,恰待分说,又道咱家不伏烧埋。★《元曲选·争报恩》二

成语造句

他这般胡搅蛮缠,完全不讲道理,就像那种不伏烧埋的人,让人头疼不已。

成语故事

在古代的一个小镇上,有一个名叫李四的恶霸。他平日里仗着自己有些力气,又与官府中的一些小吏勾结,在镇中为非作歹,欺压百姓。 这天,李四在街上闲逛,看到一个卖艺的老人正在表演杂耍,周围围了不少人观看。李四心生歹意,走上前去,故意找茬说老人挡了他的路。老人自然知道李四的恶名,赶忙赔礼道歉。但李四却不依不饶,非要老人拿出钱财来赔偿他所谓的“损失”。老人哪里有钱给他,苦苦哀求李四放过他。可李四根本不听,对老人拳打脚踢,导致老人身受重伤。周围的百姓敢怒不敢言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李四作恶。 老人的家人得知此事后,悲愤交加,决定将李四告上衙门。然而,李四早已买通了官府中的人,衙门对老人的家人不理不睬,甚至还偏袒李四,说老人是自己摔倒受伤的。老人的家人气愤不已,但又无可奈何。 不久后,老人因为伤势过重去世了。老人的家人对李四的仇恨愈发强烈,他们四处奔走,希望能为老人讨回公道。终于,他们的遭遇引起了一位正直官员的注意。这位官员不畏李四的权势,决定彻查此事。 经过一番调查,官员掌握了李四作恶的证据,将他捉拿归案。李四在公堂上依然嚣张跋扈,不承认自己的罪行。但官员以确凿的证据和公正的判决,让李四无话可说。最终,李四被判处了重罪,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 这个故事让人们明白,天理昭彰,那些作恶多端、不伏烧埋的人,终究逃不过正义的制裁。正如《尚书·康诰》中所说:“天畏棐忱,民情大可见,小人难保。”上天的威严是不可轻视的,百姓的意愿是很明显的,而那些作恶的小人最终是难以逃脱惩罚的。在任何时代,正义都不会缺席,那些妄图逃避责任、为非作歹的人,最终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我们应当秉持正义之心,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和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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