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賊拿贓
成語拼音
- ná zéi ná zāng
拿賊拿贓成語解釋
- 捉賊要查到贓物做憑證。
典故出處
- 明·吳承恩《西遊記》第三十八回常言道拿賊拿贓那怪物做了三年皇帝,又不曾走了馬腳,漏了風聲……我老孫就有本事拿住他,也不好定個罪名。”
成語典故
- 無
成語造句
- 警方在破案過程中一直秉持着嚴謹的態度,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,因爲他們深知只有做到拿賊拿贓,才能讓罪犯無可辯駁,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。
成語故事
- 在古代的一個小鎮上,有一個名叫李四的人,他爲人狡猾,總喜歡小偷小摸。
這一天,鎮上來了一位富商,帶着大量的財寶準備在鎮上進行交易。李四得知這個消息後,心中頓時起了貪念。趁着夜色,他悄悄地潛入富商居住的客棧,偷走了一部分財寶。
第二天早上,富商發現財寶被盜,立刻報了官。官府的捕快們迅速展開調查,很快就將懷疑的目光鎖定在了李四身上。然而,李四矢口否認自己偷了東西,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。
捕快們雖然心中懷疑,但沒有確鑿的證據也不能輕易抓人。就在大家感到棘手的時候,經驗豐富的捕頭王五想出了一個辦法。他派人暗中監視李四的一舉一動,試圖找到他藏匿贓物的地方。
經過幾天的監視,終於有了發現。捕快們跟着李四來到了一個偏僻的山洞,在那裏找到了被盜的財寶。王五帶領着衆人衝進去,當場抓住了李四,人贓並獲。
面對確鑿的證據,李四再也無法狡辯,只能乖乖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。王五嚴肅地對他說:“你可知拿賊拿贓,如今證據確鑿,你還有何話說?”李四後悔不已,然而爲時已晚。
在歷史上,類似這樣拿賊拿贓的事例並不少見。例如在《漢書·趙廣漢傳》中就有記載,趙廣漢善於治理地方,他在處理案件時,總是注重證據的收集,務必做到拿賊拿贓,讓罪犯無話可說。這種嚴謹的辦案態度,也爲他贏得了百姓的尊敬和信任。
拿賊拿贓這個成語告訴我們,在判斷事情和處理問題時,必須要有確鑿的證據,不能僅憑猜測和懷疑就輕易下結論。只有這樣,才能做到公正公平,讓人心服口服。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也應該秉持這種嚴謹的態度,無論是在法律事務中還是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,都要以事實爲依據,避免因爲主觀臆斷而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。
拿賊拿贓-成語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