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不護短

成語拼音

jué bù hù duǎn

絕不護短成語解釋

護短:自諱過失。指絲毫不護着自己的短處或過失

典故出處

明·呂坤《呻吟語》第二卷:“修身以不護短爲第一長進。人能不護短,則長進至矣。”

成語典故

明朝初期,開國皇帝朱元璋從多寶寺請來一個老秀才給太子當老師。這個秀才教書特別嚴格,太子特別頑皮,不聽教誨而且不把老師放在眼裏。秀才動手教訓他被朱元璋看見,要求放他一馬。皇后馬娘娘立即制止朱元璋的行爲,絕不護短。

成語造句

他在處理事情時公平公正,絕不會因爲涉及自己親近的人就絕不護短,這種態度令人欽佩。

成語故事

在古代有一個官員叫李正,他在地方任職時,以公正廉明、鐵面無私而著稱。 李正手下有一名得力的下屬叫張華。張華辦事利落,很受李正的賞識。然而,有一次張華在處理一件事務時,卻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。他在沒有充分調查的情況下,就對一個無辜的百姓進行了責罰,導致那百姓遭受了不白之冤。 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李正的耳中,周圍的人都認爲李正肯定會偏袒張華,畢竟張華一直以來都表現不錯。然而,李正卻絲毫沒有護短的意思。他立刻找來張華,嚴厲地批評了他,並責令他立刻糾正錯誤,向那無辜的百姓道歉並給予補償。 張華一開始還有些不服氣,覺得自己不過是一時疏忽。但李正義正言辭地說道:“我們爲官者,當以公正爲本,不能因爲是自己的下屬就有所偏袒。有錯就要改,若一味護短,那如何對得起百姓,又如何能維護這世間的公正與法治!”李正還引用了歷史上諸多公正無私的官員的事例來教導張華,比如包拯鐵面無私,絕不因私人關係而枉法。 張華聽後,慚愧不已,他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。於是,他按照李正的要求,誠懇地向那百姓道歉並妥善處理了後續事宜。 李正這種絕不護短的行爲,贏得了百姓們的廣泛讚譽和尊敬。大家都知道他是一個真正爲百姓着想、維護公平正義的好官。而這件事也讓李正的名聲更加響亮,其他官員們也都以他爲榜樣,努力做到公正執法,不偏不倚。 在後來的爲官生涯中,李正始終堅守着絕不護短這一原則,不管面對任何人、任何事,只要有錯,他都會公正地處理。他的行爲不僅爲當地帶來了良好的治理秩序,也爲後世留下了一段佳話,讓人們銘記着他的公正與正直。 絕不護短看似簡單,實則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決心。它不僅僅是一種行爲,更是一種高尚的品質和道德追求。只有當官員們都能像李正這樣,不護短、不徇私,才能真正做到爲百姓謀福祉,讓社會變得更加公平、和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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