枉法徇私
成語拼音
- wǎng fǎ xùn sī
枉法徇私成語解釋
- 指官吏違法亂紀,包庇壞人壞事。
典故出處
- 無
成語典故
- 無
成語造句
- 某些官員在利益的誘惑下,做出了違背職責和法律的行爲,枉法徇私,最終受到了應有的懲處。
成語故事
- 在古代的一個小鎮上,有一位名叫趙謙的縣令。趙謙初到任時,滿懷雄心壯志,立志要做一個清正廉潔、爲民做主的好官。
起初,他的確兢兢業業,處理案件公正無私,深受百姓的愛戴和尊敬。然而,隨着時間的推移,他漸漸被權力和財富所迷惑。
有一次,鎮上一位富商的兒子犯下了搶劫罪,被受害者告上了縣衙。富商得知此事後,心急如焚,他深知兒子一旦被定罪,後果不堪設想。於是,富商決定通過賄賂趙謙來拯救兒子。
富商攜帶了大量的金銀財寶,深夜來到了趙謙的府上。趙謙一開始還有些猶豫,但在那堆積如山的財寶面前,他的內心開始動搖。最終,他接受了賄賂,決定枉法徇私。
在審理案件時,趙謙故意歪曲事實,誣陷受害者是誣告,還對受害者嚴刑拷打,逼迫其改口。最終,富商的兒子被無罪釋放,而受害者卻含冤入獄。
此事一出,百姓們議論紛紛,對趙謙的行爲感到憤怒和失望。但趙謙卻不以爲意,繼續在權力和財富的誘惑下迷失自我。
然而,正義或許會遲到,但永遠不會缺席。趙謙的惡行終於引起了上級官員的注意。一位清正廉明的巡撫大人恰好路過此地,聽聞了趙謙的所作所爲,決定深入調查。
經過一番明察暗訪,巡撫大人掌握了趙謙枉法徇私的大量證據。最終,趙謙被革職查辦,受到了應有的懲罰。他所貪污受賄的財物也被全部沒收,富商及其兒子也被重新定罪。
這個故事警示着後人,爲官者應當堅守公正廉潔的原則,切不可爲了私利而枉法徇私。正如古人云:“公生明,廉生威。”只有公正無私,才能贏得百姓的信任和尊重,若濫用職權,徇私舞弊,最終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,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。
枉法徇私-成語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