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刑致刑

成語拼音

yǐ xíng zhì xíng

以刑致刑成語解釋

對重罪施以輕刑,則罪犯無所畏懼,其結果將導致不斷用刑。

典故出處

《商君書·靳令》罪重刑輕,刑至事生,此謂以刑致刑,其國必削。”又《去強》以刑致刑,國治。”《韓非子·飭令》罪重而刑輕,刑輕而則事生,此謂以刑致刑,其國必削。”

成語典故

成語造句

法律的制定和執行必須公正合理,如果運用不當,可能會出現適得其反的效果,比如過度嚴苛反而會以刑致刑,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。

成語故事

在古代的某個朝代,社會動盪,治安混亂。爲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秩序,統治者採取了極爲嚴厲的刑法。 起初,當一些小的犯罪行爲出現時,官府便施以重刑,試圖以此威懾衆人,讓他們不敢再犯。然而,事與願違,這種過度嚴苛的刑罰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。 在一個小鎮上,有個年輕人只因在集市上與人發生了幾句口角,衝動之下推搡了對方,導致對方摔倒受傷。這本不是什麼大惡之事,但官府卻將他處以極刑。這一判決引起了民衆的恐慌和不滿,但更多的是無奈。 隨着時間的推移,這種嚴苛的刑罰愈發頻繁地被實施。百姓們生活在恐懼之中,整日提心吊膽,生怕一不小心就觸犯了法律。 然而,這種高壓的刑罰環境並沒有讓犯罪行爲減少,反而催生了更多的反抗和犯罪。一些原本善良的百姓,因爲害怕被無端定罪,不得不選擇逃離家園,甚至有一些人被逼無奈,走上了真正的犯罪道路。 有一位正直的官員,看到這種情況,痛心疾首,上書進諫統治者。他引經據典,列舉了歷史上那些因過度用刑而導致國家衰敗的例子。他說道:“昔日秦之商鞅變法,刑法嚴峻,雖初有成效,但終因過度嚴苛,導致民怨沸騰,國家根基動搖。今吾朝以刑致刑,重蹈覆轍,長此以往,國將不國啊!” 可統治者卻剛愎自用,對這位官員的諫言置若罔聞。最終,社會的矛盾愈發尖銳,民不聊生,各地紛紛爆發起義。原本繁榮的國家,陷入了無盡的戰亂之中。 這個故事深刻地揭示了“以刑致刑”的弊端。過度依賴嚴苛的刑罰,不僅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,反而可能會激化社會矛盾,引發更多的混亂和動盪。治理國家,應當德法並重,以教育引導爲主,刑罰爲輔,方能實現長治久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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