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徇情

成語拼音

fǎ bù xùn qíng

法不徇情成語解釋

法法律;徇偏私;情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執法公正,不講私人感情。

典故出處

明·羅貫中《三國演義》第七十二回居家爲父子,受事爲君臣,法不徇情,爾直深戒。”

成語典故

成語造句

在維護社會公正的過程中,必須做到嚴格執法,不管涉及到誰,都要一視同仁,因爲法不徇情。

成語故事

在古代的一個國度,有一位公正嚴明的官員叫李正。 當時,這個國度正處於發展之中,社會秩序的維護至關重要。李正因其剛正不阿的性格和卓越的才能,被委以重任,負責處理各類案件和糾紛。 有一次,李正的一位至交好友犯了法。這個消息迅速傳遍了大街小巷,人們都在關注着李正將會如何處理。許多人猜測,李正或許會因爲私人感情而網開一面。然而,李正卻絲毫不爲所動。他嚴格按照律法進行審訊和判決,沒有因爲對方是自己的好友而有任何偏袒。 他的行爲引起了一些人的不解和質疑,有人勸他說:“你和他是那麼要好的朋友,何必如此絕情呢?稍微通融一下也無妨啊。”但李正嚴肅地回答道:“律法是維護國家安定、保障人民權益的基石,如果我因爲私人關係而徇情枉法,那律法的威嚴何在?公平正義又將何存?我不能違背自己的職責和良心。” 他引經據典道:“自古就有‘王子犯法,與庶民同罪’之理,不能因爲個人情感而破壞了法治的原則。”最終,他依法對好友進行了公正的判決。 李正的行爲得到了大多數人的敬佩和讚揚,人們對律法也更加敬畏。他用自己的行動詮釋了什麼是真正的“法不徇情”。從那以後,這個國度的法治更加完善,社會秩序也更加穩定。人們知道,在律法面前,沒有特權,沒有私情,只有公平和正義。而李正也成爲了人們心中的楷模,他的故事被一代代傳頌,提醒着後人要始終堅守法律的底線,不被私情所左右,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。 隨着時間的推移,這個國度不斷髮展壯大,而“法不徇情”的精神也深深紮根於人們的心中,成爲了這個國家的寶貴財富。無論時代如何變遷,這種對律法的尊重和堅守,都始終是保障社會和諧、穩定的重要基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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